〔記者呂威震台中報導〕台中市衛生局十三日查獲連鎖餐飲「江小漁鴛鴦酸菜鍋」,販售過期一年多的鯰魚(巴沙魚)、芙蓉魚等食材,總計過期食材約三十九公噸,已全數封存;業者涉嫌改標販售給加盟商,全案依《食安法》查辦、詐欺罪嫌函送偵辦。業者十七日發聲明稿致歉,並願提供消費魚產品價格五倍的損害賠償。
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人員一月十三日查獲威晶國際企業有限公司明知魚品過期,而於包裝上以重新貼標方式,在中部四家分店販售過期魚品供消費者食用。
稽查人員發現,總店儲存過期食材,分別在一0八年七至十二月進貨,保存期限為兩年,數量最多的巴沙魚達三十九公噸,分別在一一0年九月、十一月過期;芙蓉魚有五百七十公斤、一一0年二月到期,醬料五十六點六八公斤,一一一年五月到期。
威晶國際公司十七日發聲明稿致歉,指出本公司除積極配合檢、調、衛生相關單位調查,並立即就前揭原料全面下架、回收、銷毀,盼能消弭社會大眾及消費者的疑慮。
威晶國際公司提到,凡消費者於一一0年四月一日至一一二年一月十三日期間,曾到江小漁台中公益、台中大墩、埔里及員林等分店消費有關魚的相關產品,憑發票或刷卡消費紀錄,可向公司辦理該項產品五倍的賠償,本公司將以最大誠意負起所有責任。
威晶國際公司強調,身體出現不適的賓客,可透過電話與本公司聯絡,提供醫療單據與診斷證明書者,本公司將支付醫療費用等損害的五倍做為賠償,另外再加上醫療費用一倍賠償作為精神賠償;相關賠償金資料經核對無誤後,會於十五天內發放。
台中市消保官表示,業者明知魚品過期,仍重新貼標,販售過期食材,本應依消保法賠償消費者損害額最高五倍的損害賠償,請曾至江小漁中部四家分店食用魚品的消費者,儘速依威晶公司所提聲明聲請退費,以保障自己權益,並讓不法業者有所警惕。
台中市主任消保官康馨壬說,業者已表示會就消費者所提供的退費事證中從寬認定,消費者如有任何消費問題,均可以室內電話或手機直撥「一九五0」消費者服務專線進行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