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孫義方台中報導〕台中市楊姓女子月初駕駛BMW行經東區,遭後方轎車駕駛撞車尾,雙方下車查看,男子以「趕上班」為由,離開現場。警方查出是六十九歲的尹姓男子肇事聯繫,但尹男卻不回應,員警凌晨追到住處依法告發。楊女感謝警方鍥而不捨偵辦,日前送上親筆卡片、蛋糕致謝。
三分局表示,楊姓女子(四十六歲)八日傍晚五時許,駕駛BMW在東區精武路、南京東路等紅燈,不久,後方車子突然碰撞她的車尾,當時楊女與肇事尹姓男子都有下車察看,但尹男稱趕著上班,沒有留下任何聯繫方式即離開,獨留楊女在街頭等候警方。
第三警分局交通分隊警員陳慶同到場後,調閱行車記錄器確認肇事逃逸車輛,循線查出尹男身分,但多次撥打尹的手機都未接聽,警員繼續查閱監視畫面,分析尹翁常出沒路段、時間點,利用下班時間多次前往查訪,最後皇天不負苦心人,十一日凌晨二時許在北區找到尹男,完成後續資料製作,依法告發。
楊女事後接到尹男聯繫電話,得知警方已順利處理,後續車損求償也可順利進行,十七日時,送上親筆寫的卡片、蛋糕,卡片寫到「感謝陳警官的責任心、耐心與智慧,才讓案件在短短幾天找到肇事者」。
第三警分局交通分隊長吳念蓉說,感謝楊女對同仁的鼓勵,同時也表示,來自民眾的肯定是警察同仁堅守崗位最大的動力。另提醒民眾,依規定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緩,逃逸者,吊扣駕照一個月至三個月,民眾駕駛車輛若不慎與其他車輛發生擦撞,不論車損嚴重性或責任歸屬,都不可任意離去,以免吃上肇事逃逸罰單,更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