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孫義方台中報導〕國民黨籍前立委顏寬恒疑涉及國有土地竊佔等案,遭檢方諭知千萬元交保;顏寬恒二十八日表示,他原本拒絕交保,以表清白,不過想到家人檢察官勸說,才願意交保,全案是莫須有指控,呼籲檢調不要為政治服務,不能成為政治操作打手。
顏寬恒二十八日在位於台中市烏日區的服務處表示,他被檢方指控竊佔國有土地、房屋假交易,他提供房屋買賣合約、滙款金流、由妻子合法標租國有土地、已繳足二十年租金的所有資料,有憑有據。
顏寬恒說,房屋買賣已真實成立,房屋交易後,付款方式、如何使用、何時搬遷,是由交易雙方約定,絕非假交易而有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的任何違法情事。
顏寬恒強調,他和妻子都提出完整資料證明絕無犯罪,且偽造文書和竊佔兩罪刑度均在五年以下,但交保金額顯然不符比例原則。
顏寬恒說,檢察官諭知以新台幣一千萬元交保,他因為堅持清白無罪,寧願失去自由接受羈押、拒絕交保,但承辦檢察官和主任檢察官一直勸說辦理交保,雙方僵持近一個小時,最後他考慮家人及長輩健康,無奈才同意交保。
顏寬恒說,「台南學甲光電案開了八十八槍,參與涉案的嫌犯有人僅交保兩萬元,我合法出售沙鹿住宅、合法標租國有土地,因為私人物品沒有完全搬走,竟被認定是假文易且重保一千萬元!這就是一件政治司法案件,司法豈能為政治操作利用?」。
當被問剛宣布參選就遭檢方偵辦,是否認為時機敏感,顏寬恒說,案件偵辦是莫須有的指控,是不是因為他要參選立委,又把陳年舊案重新做政治操作,他呼籲檢調不要為政治服務,不能成為政治操作打手。
台中地檢署也表示,全案於民國一一一年一月至三月間,陸續接獲不同民眾檢舉告發而立案偵辦,相關偵辦期間及作為絕不考量任何政治因素及立場,以查獲事證依法偵辦,請外界切勿妄加臆測,給予檢察官公正辦案空間;對於顏寬恒認為交保金額不符比例原則,檢方指出,被告所涉犯罪嫌疑重大,但尚無羈押必要,經檢察官審酌被告所涉罪名、犯罪情節及相關事證,予以一千萬元、五百萬元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