耍寶?福斯後掛「輔助輪」急駛 沒拖吊紀錄及上拖車警:已違規

紅色福斯後掛「輔助輪」急駛在台中市文心路上。(記者孫義方翻攝)

〔記者孫義方台中報導〕台中市一輛紅色福斯轎車二十一日被網友直擊,以後輪裝設拖吊車輔助拖吊的「輔助輪」在兩個後輪上,狂奔上路,網友說「這樣真的就可以不用繳罰單嗎?」、「然後拖吊車在後面追(沒拍到)?」,轄區第六警分局表示,此案需有民眾具名檢舉,才可依法告發。掛輔助輪已違規,可開罰一千八百元至三千六百元。

台中市有網友二十一日在網路平台Threads分享,一輛紅色福斯轎車行經西屯區文心路往中清路方向時,該車的兩個後輪都裝設拖吊車使用的「輔助輪」,網友除質疑是「什麼狀況」、「不用繳罰單嗎?」,也提到該輛轎車後方有拖吊車在追,但是沒拍攝到。

耍寶?福斯後掛「輔助輪」急駛,沒拖吊紀錄及上拖車警:已違規。(記者孫義方翻攝)

第六警分局表示,經查詢該輛轎車的車牌,不論是文心或崇德拖吊場,都沒有拖吊入場紀錄;交通局也回覆無違規拖吊紀錄,也沒有收到民眾檢舉,需有具名檢舉才可告發。

另經檢視影像中行為,後輪安裝輔助輪行駛,影響煞車有效使用,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九條規定。依照道交條例規定,汽車煞車,未調整完妥靈活有效,或方向盤未保持穩定準確,仍准駕駛人使用者,處汽車所有人一千八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並責令調整或修復。

紅色福斯轎車被網友發現後輪使用輔助輪,在台中市西屯區文心路上「狂奔」。(記者孫義方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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