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警在警所與民眾口角噴台罵 法官:一般人常見反應判無罪

員警在警所與民眾口角噴台罵「幹你娘咧!」被告,法官認為,一般人常見反應判無罪。(記者孫義方攝)

〔記者孫義方台中報導〕台中市潭子分駐所林姓員警去年受理邱姓男子報案時,林員質疑邱男的身分與報案動機,雙方起爭執時,林員脫口辱罵三字經「幹你娘咧」,台中地院簡易庭依公然侮辱罪判林員拘役十天,台中地院合議庭卻認為,是邱男引發爭端,林員用三字經回擊,這屬於一般人的常見反應,應從寬容忍,撤銷原判決,改判林員無罪。

判決書說,大雅警分局潭子分駐所林姓員警,民國一一二年六月十三日上午,受理邱姓男子陪同身心障礙的江姓男子報案,邱男與江男沒有親屬關係,邱男卻一再下指導棋,指導江男報案的內容,林員質疑邱男身分,雙方起爭執,邱男出言質疑林員,林員不堪其擾而怒罵「你就出一張嘴最會啊,幹你娘咧」,被邱男提告公然侮辱罪。

台中地方法院豐原簡易庭認為,林員觸犯公然侮辱罪屬實,但考量邱男已收下林員給予的三千元和解金,依公然侮辱罪判處拘役十日,可易科罰金一萬元。

林員上訴台中地方法院合議庭,他強調,自己確實口出「幹你娘咧」,但沒有公然侮辱之意,他認為邱男「亂報案」,藉著身心障礙的江男,向江男的祖母索要身心補助款,「我當時情緒不滿,才說這句口頭禪,沒有損及告訴人社會名譽及名譽人格」。

合議庭認為,是否構成公然侮辱,要由表意人與被害人的關係與事件情狀等綜合研判,例如被害人自行引發爭端,導致表意人用負面語言回擊,尚屬一般人的常見反應,應從寬容忍這種回應的言論。

法官勘驗錄影畫面,林員當時是因質疑邱男報案的身分與動機,引發邱男不悅,雙方起口角,林員一時情緒不滿,脫口說出「你就出一張嘴最會啊,幹你娘咧」,這句話粗俗不得體,但是爭端是邱男引發,林員用負面語言予以回擊,尚屬一般人的常見反應,仍應從寬容忍,且又是衝突時的短暫言語攻擊,並非反覆、持續謾罵,現場又僅有少數人聽到,難以認定對邱男社會名譽或名譽人格有刻意貶損,因此改判林員無罪,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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