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孫義方台中報導〕台中市張姓市民八日下午騎重機到太平區防汛道路「練車」,當經過太堤西路時,發現有警車及移動式測速照相,高速飆過後又折返拿手機拍攝警方,質疑警方的「警五二」警告標誌設置不明顯,屬隱匿性執法,當場挑釁執法警網,其中葉姓員警被激怒回嗆「你沒看過壞人嗎?」,事後將影片PO網路。
太平分局九日表示,葉姓員警執勤態度及情緒控管欠妥,分局將處分並作為案例教育,加強員警執法技巧及態度宣導施教,但張姓市民當時時速八十八公里,超過該路段四十公里速限,屬危險駕駛行為,已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四十條規定舉發,可處新台幣一萬兩千元至三萬六千元,及道安講習,吊扣牌照六個月。
姓騎士事後將錄影影像PO網,執勤的葉姓員警看到張用手機錄影,火大回嗆說「你錄阿!」、「我講話就是這麼大聲!」最後還脫口「你沒看過壞人嗎?」另名員警則不斷勸阻,並提醒張男「不要妨害公務喔!」張則怒說「警察態度是這樣的嗎?」、「不要碰我!」。
太平分局說,分局警備隊及坪林所員警八日下午二時至六時在太堤西路上,聯合執行移動式測速照相勤務,該路段限速四十公里,於二時三十分許測得一紅牌大型重型機車行駛時速約八十八公里,嚴重超速四十八公里。當時張姓男騎士遭拍照後,遂返回機台擺設地點,遂質疑警方「警五二」標誌設置於不顯眼位置,認為係隱匿性執法,並以手機錄影詢問執勤員警,經員警告知相關權益,雙方多次言詞相對,員警當場表示執法立場,騎士仍然表達強烈不滿,致生口角。
太平警方表示,本轄太堤西路(防汛道路)係太平區與霧峰區往來主要道路之一,因交通號誌較少,民眾車速常過快,十一月四日在河堤對向太堤東路,發生一起死亡交通事故,釀成一死一傷,十一月十四日發生一起,大學生閃貓撞牆死亡事件,另統計一一三年一月迄今,太堤西路共計發生一百二十六件交通事故,因此太堤東、西路沿線,是分局執行測速重點路段之一。
另有關「警五二」標誌設置部分,經查設置測照地點約二百二十公尺處之於電線杆上明顯處,符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五十五之二條第二項前段「測速取締執法路段,在一般道路應於一百公尺至三百公尺前」規定。再者,因該處為雙向單線車道,兩旁腹地不大,員警將測速器材擺放堤防斜坡上,並現地執行勤務,並無不當,民眾如對警方執法有異議,可循行政司法救濟管道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