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孫義方台中報導〕台中「和牛EMPEROR」餐廳今年四月爆出賣過期神戶牛,消費者花一客兩千七百元高價,卻吃下過期牛,檢方依加重詐欺罪嫌起訴日籍負責人坂本斗志與店長、料理長及天樂公司等人,痛批其等狡辯卸責,還揚言對報導媒體提告,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和牛EMPEROR爆出食安問題後,經台中市市政府食安處重罰日籍業者一百四十四萬元、勒令停業並送辦;而店家目前已由台灣的新團隊接手重新開幕,現與日籍前業主沒有關係。
台中地檢署起訴指出,天樂廣告行銷公司社長為坂本拓也,民國一一二年九月起經營「和牛EMPEROR」餐廳,並標榜台灣台中日式燒肉店的最高峰,由其弟弟坂本斗志(三十五歲)擔任餐廳負責人,並雇用同為日籍的久保姓店長(二十五歲)、山添姓總料理長(四十二歲)。
檢方查出,坂本斗志、久保及山添明知餐廳一一二年十月二十日採購的「神戶牛」已於同年十二月三日過期,也未再採購任何神戶牛,卻仍在今年一月至三月間將過期肉品料理成「神戶牛 帝王莎朗」,並以每客二千七百元售出,讓至少二十九名消費者吃下肚。今年四月台中市衛生局稽查函送,檢方指揮調查局搜索,查扣餐廳食材資料、營業收據及肉品進銷貨明細等證物。
檢方偵訊時,坂本斗志全不認罪,辯稱那不是事實,因神戶牛很貴才沒再進貨,也跟客人告知沒有神戶和牛,客人若能接受其他牛代替才會點餐,並稱「絕對沒有詐欺」,肉品採購是店長、料理長負責。
山添、久保也同樣不認罪,辯稱不清楚採購最後一批神戶牛有效期限,有告知客人店內無神戶牛,經對方同意改以鹿兒島牛肉代替出餐,實際售出的不是過期的神戶牛,餐廳POS機因不能調整才仍用神戶牛品項為銷售紀錄。
不過餐廳員工證稱,去年十二月至今年三月,店內仍在賣神戶牛,送到客人餐桌上的肉品旁都會擺神戶牛的肉牌,餐廳的IG也持續發推銷文章,神戶牛一客約三千二百元、鹿兒島牛一客約一千九百元,POS機系統上有「鹿兒島和牛」選項。
檢察官說,坂本斗志等人標榜台中日式燒肉最高峰、彷彿置身日本、肩負代表日本燒肉文化使命及頂級和牛,卻為貪圖減少損失將過期肉給消費者吃下肚,犯後狡辯卸責,還在社群發聲否認、揚言對報導媒體提告,並稱不會賠償消費者,態度惡劣,起訴建請法院從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