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第三警分局健康派出所蕭姓員警被人投訴,指去年底處理一起糾紛案時,涉嫌假藉職務宣稱要歸還證物為由,在本(1)月3日前往當事人20歲林姓女子住處,對林姓女子強抱親吻、撫摸大腿等猥褻行為,林女嚇得一時不知所措,事後向台灣民眾黨議員江和樹投訴。第三警分局今天(17日)派員到議會說明,表示已將蕭員先行調離原單位靜候調查,後續依強制猥褻罪移送法辦。
經警方內部調查,因有社區警衛報案,蕭員受理林女與男友的父母糾紛,過程中男友的母親不慎摔傷,雖僅屬民事糾紛,但蕭姓員警卻將現場與糾紛無關的2把刀子當證物查扣,蕭員在1月3日以要把證物還給林女為由,帶著一袋麥當勞並帶著查扣的2把刀子,前往林女住處,進到林女住處後即發生對林女輕薄之行為。
林女指稱,蕭員問她需不需要幫忙,還向她提出「陪他半小時5萬元」,但她表示她沒辦法接受,蕭員就對她強吻、摟抱,她嚇得一時無法反抗,事後蕭員還丟出5千元。案情曝光後,台中市警局督察室調詢蕭員,蕭男辯稱是他與林女有借貸關係,且自己也很喜歡女方,承認有摟抱等行為。
第三警分局今天上午指出,經檢視相關監視器畫面,本月3日蕭以交還扣案物品為由,當天下午1時30分至林女住處,蕭對林有撫摸、擁抱等行為。為調查釐清案件事實,已將蕭員先行調離原單位靜候調查,本案將秉持「不掩飾」、「不庇縱」、「不徇私」原則,由婦幼警察隊主動介入偵辦,後續依刑法強制猥褻罪移送法辦。第三警分局今(17)日派員至議會說明本案處置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