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東豐自行車道及后豐鐵馬道,三月一日起禁微電車,現已取締兩件,警方呼籲民眾注意。(記者孫義方攝)
〔記者孫義方台中報導〕台中市東豐綠廊自行車道和后豐鐵馬道,三月一日起禁止行駛微型電動二輪車,沿線台中市警分局三月一日已取締兩件,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不在規定之地區路線內行駛」,處三百至一千二百元罰鍰,警方提醒民眾不要違規。
潭雅神綠園道民國一0九年三月二十五日起即公告禁止騎乘電動自行車,電動自行車更名為「微型電動二輪車」,台中市觀光旅遊局一一三年四月十二日辦理「東豐自行車綠廊及后豐鐵馬道禁止行駛微電車說明會」,與會人員贊成兩條自行車道禁止行駛微電車,交通局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一一四年一月九日公告「東豐及后豐自行車道禁止行駛微電車」,警方勸導,三月一日起開始取締。
這二條自行道包括豐原、東勢及大甲警分局轄區,各分局派員警在東豐綠廊自行車道及后豐鐵馬道取締違規,豐原分局三月一日取締開單兩件,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三百至一千二百元罰款;另二個分局未發現違規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