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扮魷魚遊戲角色大背槍騎機車 網友PO文引虛驚警查是把玩具槍

鄭姓男子扮「魷魚遊戲」角色大背槍騎機車,網友PO文引虛驚警查是把玩具槍。(記者孫義方攝)

〔記者孫義方台中報導〕台中市二十八歲的鄭姓男子五日晚間扮演韓劇「魷魚遊戲」的角色,參加北區一中街舉辦的COSPLAY活動,活動結束後因槍太長,就直接大背槍騎著機車回家,不過,卻引起網友虛驚,拍下影片PO社群平台,但是,有眼尖網友一眼就認出,鄭男是這「魷魚遊戲」的角色,警方獲報後展開調查,經查驗該把槍支,確認為全塑膠的玩具槍,但警方仍認定造型與真槍酷似,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查扣玩具槍並函請台中地院裁罰。

網友上傳社群平台後,網友見狀留言說「不會背著槍經過市政府吧!」、「這看起來就魷魚遊戲」、「被你這麼一說有點像」,雖然網友已經點破,不過,虛驚已經引發。轄區第四警分局黎明所在五日晚間獲報,有網友在社群平台發文,南屯區河南路與公益路口,有一名男子騎乘機車,背著一把疑似槍支的物品,引人側目。

鄭姓男子扮「魷魚遊戲」角色大背槍騎機車,網友PO文引虛驚警查是把玩具槍。(記者孫義方攝)

警方調查,涉案鄭姓男子五日下午四時許,參加位於一中街舉辦的COSPLAY活動,扮演韓劇《魷魚遊戲》中的角色,並配戴一把仿真玩具槍作為角色道具,於晚間約十時許,活動結束後自北區返回南屯區租屋處時,因機車置物箱空間不足,無法收納道具槍,遂將玩具槍背於身上。經現場查驗,該仿真槍械為全塑膠材質製成,不具備射擊功能,亦無法發射BB彈,初步判定並無殺傷力。該槍為鄭男先前於網路購得,價格約新台幣一千元,惟因其外型酷似真槍,足以造成社會恐慌,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六十五條第三款規定,依法報請法院裁罰,並查扣該玩具槍。

第四警分局長陳祥麟表示,民眾參與Cosplay、角色扮演或其他相關活動時,若使用仿真道具或槍械模型,應謹慎評估使用及攜帶方式,尤其於公開場合行動前應妥善收納,避免引起不必要的誤會。警方提醒,民眾無正當理由攜帶與真槍外觀相似之玩具槍械,已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相關規定,請民眾勿以身試法。

鄭姓男子扮「魷魚遊戲」角色大背槍騎機車,警方查出是把全塑膠玩具槍。(記者孫義方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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