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棄加油站圍牆成畫布 塗鴉客:幫友彩繪先練手

塗鴉客說,原本要幫朋友塗鴉彩繪,經加油站發現已經廢棄,而且鐵皮圍牆的底色正好是白色,就進入先塗鴉練手。(記者孫義方攝)

〔記者孫義方台中報導〕台中市黃姓、王姓及張姓等三男子,十二日上午路過台中大里大明路一處廢棄的加油站時,卻逕自爬過圍籬闖入任意在圍牆塗鴉,民眾發現向警方報案,霧峰分局國光派出所警網趕到將三人帶回,黃等三人表示,因晚上要幫朋友彩繪,就先找個地方練習,由於因未獲得所有權人同意,三人行為已違法,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九十條第二款裁罰。

霧峰分局國光派出所副所長林辰陽說,十二日上午十一時五十分許接獲民眾辦案,表示大里區大明路一處廢棄的加油站,有三名男子闖入,並在裡面的鐵皮圍牆塗鴉,員警獲報迅速趕到,果然看到黃姓(二十一歲)、王姓、(十九歲)、張姓(三十一歲)等三名男子正在裡面大汗淋漓地噴漆塗鴉,立刻發聲制止三人行為。

由於黃等三人沒經所有權人同意就進入塗鴉,霧峰分局國光派出所警網將三人帶回偵訊開罰。(記者孫義方攝)

三人坦承未經同意就入內塗鴉,另表示十二日晚上原本要幫朋友塗鴉彩繪,途經加油站發現已經廢棄,而且鐵皮圍牆的底色正好是白色,就進入先塗鴉練手,由於未經所有人同意下,不可以任意塗鴉,警方當場制止其行為將三人帶回警所,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九十條第二款裁罰,並將聯絡土地所有人詢問是否提告。

霧峰分局呼籲,未經許可任意塗抹他人房屋、圍牆,建築物,都是違法的行為,須負法律責任,涉嫌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最高可處新臺幣三千元罰鍰,提醒塗鴉客切勿存僥倖心態,以身試法將遭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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