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鄧力軍/台中報導】臺中公園地下停車場於114年5月3日、5月12日及5月13日,分別在B、C梯一樓出入口處發生滅火器遭人擅取惡意噴灑之案件,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獲報後,立即成立專案小組全力追緝,經綿密偵查,成功鎖定涉案人為吳姓男子(77年次),復積極訪查及調閱監視器追查行蹤,順利於5月17日21時35分在臺中市北區雙十路二段21巷口,將吳嫌查獲到案。依竊盜、毀損及公共危險等罪嫌移送法辦。

警方循周圍監視系統追查逮獲一名吳姓男子,警方調查,吳姓男子係因缺錢花用心情不佳,想要惡作劇解悶,才擅自拿取停車場防災滅火器往樓梯間噴灑,造成大量消防粉塵紛飛,樓梯間地面上都是白色泡沫,。
因吳男之行為已經嚴重危害公共場所消防安全機制,不容寬貸,對於吳男擅自取用「防災備用之消防滅火器」已涉嫌竊盜罪,並將滅火器噴灑殆盡不堪使用涉犯毀損罪,而造成大量粉塵紛飛擴散危及他人健康,更涉嫌公共危險罪,警方均一一究責,嚴查嚴辦,不容再犯。
全案已將吳嫌依竊盜、毀損及公共危險等罪嫌移送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偵辦;另警方已加強停車場各出入口巡邏勤務,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第二分局分局長鍾承志呼籲,民眾切勿濫用公共設施,以免危害公共安全並觸法,市民如有任何異常發現,請立即通報警方,共同維護社會秩序與公共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