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意私房「陳老師」偷拍三十女童 台中地院判十二年求交保還押中所

創意私房「陳老師」偷拍三十女童,台中地院判十二年求交保還押台中看守所。(記者孫義方攝)

〔記者孫義方台中報導〕台中地檢署偵辦震驚全台的創意私房案,其中被會員尊稱「陳老師」的陳姓男子,從事教職期間竟為滿足私慾,九年來將三十名女童帶回家,以裝有針孔的寶特瓶拍攝女童洗澡等畫面,再上傳由綽號「老馬」的成年男子,所經營的「創意私房論壇」散布,台中地院二十九日宣判,依對未滿十四歲少女猥褻行為、散布猥褻行為等五十五罪,處陳男十二年徒刑,可上訴,庭後他以要照顧家人、籌錢等請求交保,法院將陳男還押台中看守所。

據調查,陳男利用校外活動結束機會,將學生誘騙回家中洗澡,並把針孔攝影機藏於芳香劑或寶特瓶內,藉此偷拍三十名女童,時間長達九年。陳男得手後,透過通訊軟體帳號、群組,傳送至由綽號「老馬」的成年男子,所經營的「創意私房論壇」,散布未成年少女猥褻影片,會員還尊稱陳男為「陳老師」,檢方依對於未滿十四歲少女為猥褻行為、利用權勢猥褻、散布猥褻影像、竊錄隱私部位、製造、散布竊錄隱私部位影片、竊錄性影像、製造、散布不實性影像、製造兒少猥褻行為影片、製造兒少性影像、散布兒少性影像等罪嫌起訴。

起訴說,四十歲陳男民國一0四年起擔任台北市某補習班老師,一0八年起曾到某國小當代課老師,利用學生、家長信任,把微型攝影機藏在寶特瓶或芳香劑中,放在補習班廁所偷拍女童及女同事如廁,還在擔任代課老師期間,帶學生校外活動後,把人帶回汐止住處洗澡,並偷拍學生淋浴更畫面,時間長達九年,受害人數多達三十人。

檢警調查發現,陳男不只偷拍如廁、洗澡畫面,還多次在補習班教室、茶水間撫摸女學生胸部,並以手機偷拍,並將偷拍影片上傳至Telegram群組分享,檢方去年搜索陳住處、學校,查扣電腦、手機,隨身碟,及自製的寶特瓶密錄器、芳香劑造型密錄器,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起訴他,求刑十五年。

全案去年十一月案件起訴後,陳男移審台中地院並羈押,今年二月,陳男主張已坦承全部犯行,並以須扶養年邁雙親及幼女,向法院聲請停止羈押遭駁回、延押兩個月,今年四月間因羈押期將滿,陳男又主張已與三名被害人達成和解,並全數賠償,再次聲請停押。

但法官審酌陳男犯罪數甚多,且被害人多為未成年少女,嚴重危害被害人身心健全發展,危害社會治安情節重大,再次駁回聲請,裁定自四月十三日起,延長羈押兩個月,台中地院二十九日則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將他判刑十二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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