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人任意穿越馬路被機車撞上瞬間。(記者孫義方攝)
〔記者孫義方台中報導〕台中市警局已執行半年的「行人正義大執法專案」,迄今已取締破三萬六千三百零六件,其中以闖紅燈比例最高,占比七十六%,另外行人發生交通事故身亡案件有十四件,其中十一人涉有橫越道路等違規,台中市交大也提醒用路人與行人都需守法,以策安全。
台中市警局已執行「行人正義大執法專案」半年,統計一月至六月,一共取締三萬六千三百零六件有關行人安全類別的交通違規, 取締違規件數前三名依序為「闖紅燈」二萬七千七百零九件、「行人違規」四千一百十九件、「車輛不停讓行人」三千零七十三件。
台中市交大指出,該三項違規項目也是常造成行人交通事故主因,統計今年一至六月行人二十四小時內死亡人數共有十四人,其中十一位行人均涉有違規行為,占比高達七十八點六%,以「未依標誌或標線穿越道路」為主要違規態樣。
交大提醒,不僅是駕駛人在路口應減速慢行、停讓行人,而行人也不要貪圖一時之快而隨意穿越馬路,除了造成自身危險外,也容易因往來車輛速度過快而釀成嚴重交通事故。

行人任意穿越馬路險象環生。(記者孫義方攝)
交大指出, 今年交通部修訂「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已自六月三十日起施行,尤其是針對多次違規或肇事的駕駛人,予以更為嚴厲的裁罰,修法加重肇事致行人輕傷的處罰,提高至一萬八千元;肇事致行人重傷或死亡的處罰,一律處以最高額三萬六千元。
台中市警局表示,將持續滾動修正「行人正義大執法專案」策略,要求各分局以精準執法方式,達成防制事故目的,針對轄區內易發生行人事故路口,編排勤務加強取締「闖紅燈」、「車輛不停讓行人」、「路口搶快提前左轉彎」、「行人違規」等交通違規,全力守護行人安全。另外,利用各種機會宣導交通安全觀念,希望透過持續宣導與嚴格執法,能有效減少行人事故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