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中市環保局北屯清潔隊張姓隊員夥同八名同事,向業者收取費用私運廢棄物,台中地檢署二十九日依貪污等罪嫌起訴二十四人。(記者孫義方攝)
〔記者孫義方台中報導〕台中市環保局北屯區清潔隊張姓、陳姓隊員等九人,明知無清除處理機構許可文件不得受託清除、處理廢棄物,同時不得私自接受非法廢棄物代收業者委託清除、處理廢棄物,但從民國一一0年到一一三年八月間,與黃姓等十四名業者勾結,開小貨車到業者經營處所非法清運廢棄物,再由垃圾車對接清運,共獲利二百八十二萬一千一百元賄款,台中地檢署經兩波搜索約談,羈押張男等三人,二十九日偵結,依貪污、圖利、廢棄物清理法等罪嫌,起訴張男和業者共二十四人。
起訴書說,地檢署接獲通報台中市環保局北屯清潔隊有違法貪污情事,先後在今年九月四日、十月三十一日,分兩波在六十處住居所、辦公室執行搜索,查扣相關證物,並聲押禁見清潔隊員張裕騰、陳念恩和受僱的張伯豪等三人。
檢方查出,北屯區清潔隊員張裕騰,從民國一一0年到一一三年八月間間,勾結黃姓等十四名經營薑母鴨、檳榔攤、鐵板燒、麻辣火鍋、美髮店等業者,指派私下聘僱的張伯豪,還有清潔隊員陳念恩駕駛小貨車至業者處所載運廢棄物,再開到大台中環保市場等地點,與清潔隊的垃圾車對接清運,三年多共向十四名業者收取二百八十二萬一千一百元的賄款。
台中地檢署偵辦後,二十九日將張裕騰等九名清潔隊員,依貪污罪之公務員對於違背職務行為收受賄賂、對主管事務圖利,廢棄物清理法之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非法清除、處理廢棄物等罪嫌起訴;黃姓等十四名業者,則依貪污罪之非公務員對於公務員關於違背職務行為交付賄賂、廢棄物清理法之非法清除、處理廢棄物等罪嫌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