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鄧力軍/台中報導】台中市一名男生到台中市太平區一家養生會館按摩,在平躺在按摩床上雙眼蓋上毛巾按摩時,竟遭黃姓按摩師拉下內褲撥弄生殖器,還詢問「要射出來嗎」? 案發後,引發該男生原先治療狀況良好的強迫症狀惡化,並出現急性壓力疾患,須至精神科就診。案經太平警分局偵辦移送,台中地院法官依強制猥褻罪,處黃姓按麼師有期徒刑6月。

判決指出,黃姓被告在台中市太平區一家養生會館擔任按摩師。113年5月8日晚間10時許,被害人前往該會館做全身按摩服務,會館即由黃姓按摩師出面接案服務。
當時,被害人被帶到一間密閉的單人按摩房內,被害人平躺於按摩床上,黃姓按摩師以毛巾覆蓋被害人雙眼進行按摩。黃姓按摩師在進行正面油壓按摩過程中,突然拉下被害人外褲,徒手觸碰並套弄其生殖器,甚至出言詢問是否「要射出來」,行為明顯超出正常按摩範圍。
被害人對突如其來的行為感到錯愕,立即以身體閃避,並口頭表示「蛤?什麼跟什麼」,清楚表達拒絕與不解。然而,被告並未因此停止行為,仍持續以手套弄被害人生殖器,違反其明確意願。當時被害人身處密閉空間、視線受限,且雙方體格存在差距,使被害人難以即時反抗。被害人事後向室友訴說時,仍呈現緊張、受驚狀態,並於案發後向台中市警察局太平分局報警處理。後續並接受心理諮商與精神科治療,出現急性壓力反應,顯示身心均受影響。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明知被害人僅同意接受一般按摩服務,卻在未取得任何性同意的情況下,於短時間內接續實施拉褲、觸摸與套弄生殖器等行為,已構成刑法第224條強制猥褻罪。合議庭審酌,被告雖於審理中坦承犯行,但尚未與被害人和解或賠償,被害人亦無調解意願,犯罪對被害人性自主權及身心造成實質傷害,難認情堪憫恕。最終,法院判處被告有期徒刑6月,並認為在被害人未獲實質補償前,宣告緩刑有失公允,不予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