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青年盃泳賽爆偷拍 少女如廁見隔板伸手機

巫男在全國青年盃泳賽期間,涉嫌在女廁所偷拍被逮。(記者孫義方攝)

〔記者孫義方台中報導〕全國青年盃游泳錦標賽去年在台中北區運動中心舉行,巫姓男子竟趁賽事期間潛入場館女廁內埋伏,將手機伸進下方隔板偷拍,結果被少女發現報警,巫男當場被逮送辦,案經審理台中地院考量他賠償獲原諒,依拍攝少年性影像罪判他一年五月,宣告緩刑三年,可上訴。

案發於民國一一四年六月六日,地點為台中市北區國民運動中心,當時場館內泳池賽事進行中,人員進出頻繁,巫男事先進入女廁並停留於隔間內等待時機,隨後見兩名少女進入如廁時,使用手機伸進下方隔板偷拍,其中一名少女察覺異常後立即反應並報警處理。

警方獲報趕抵現場時,巫男試圖刪除手機內相關影像準備滅證,但手機仍遭查扣並帶回調查,相關數位資料也同步保全,經查,巫男行為並非臨時起意,而是利用大型賽事期間人潮較多的環境進行埋伏,案件進入審理後,巫坦承犯行,兩名被害人說法一致,並有監視器及手機資料作為佐證,事證明確。

中院審酌認為,被告明知對象為未成年人,仍於公共場所女廁內進行不當拍攝行為,侵害他人隱私權及人格法益,行為不當,考量事後已與兩名被害人達成調解並完成賠償,並獲得原諒,依兩個「拍攝少年性影像罪」各判處一年二月徒刑,應執行一年五月,宣告緩刑三年,並命接受法治教育課程,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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