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電視吵霧峰男刺鄰居主動脈 「沒錢不會逃」求交保遭駁

霧峰區林姓男子不滿鄰居電視噪音,去年持水果刀(紅圈處)殺傷七旬陳姓婦人、施翁,險鬧人命。(記者孫義方攝)

〔記者孫義方台中報導〕台中市霧峰區林姓男子去年十月間,因不滿鄰居製造噪音,持水果刀接連刺傷七旬陳姓婦人及施姓鄰居,造成施翁主動脈穿刺傷、一度呼吸衰竭,幸經緊急手術搶救倖免於難,一審依殺人未遂罪,判八年四月,全案上訴二審審理中,林男主張「名下沒財產,不會逃亡」,聲請具保停押,二審認定,林過去已有因噪音持刀傷害鄰居的前案,有反覆實施之虞,駁回聲請。

此案目前仍在台中高分院審理中,但林男聲請具保停止羈押,主張名下無資產、無逃亡動機,羈押已逾七個月都無違規紀錄。

台中高分院審酌,林男在民國一一二年間也曾因遭鄰居吵醒,持水果刀刺傷對方,犯罪手法與本案如出一轍,精神鑑定指出林男衝動控制長期失衡,有反覆實施殺人未遂犯罪之虞,具保、限制住居等手段均不足替代羈押,裁定聲請駁回。

林姓男子去年不滿鄰居電視噪音,持水果刀殺傷七旬陳姓婦人、施翁,險鬧人命。(記者孫義方攝)

檢警調查,一一四年十月十六日下午,林男因認陳姓婦人住處發出噪音,前往質問遭否認,適施姓鄰居亦在場表示並非其所為,林男憤而返回住處取出水果刀,猝然衝回現場,持刀朝施男左胸口猛刺一刀,刺入深度達十至十二公分,刀刃幾乎整支沒入胸腔,刺穿主動脈及內胸動脈。

隨後林男闖入陳婦住處客廳,持刀連續朝陳婦頭部、臉部、頸部猛刺逾三十五秒,陳婦不斷閃躲以手阻擋,施男負傷入內亦試圖拉阻,二人合力奪刀後林男始罷手。施男術後確診主動脈穿刺傷、左側血胸、右小腦中風併水腦症,一度呼吸衰竭;陳婦則受有顏面及頸部多處撕裂傷。

台中地院審理時,林男雖辯稱無殺人犯意,法院審酌其攻擊部位均為要害、下手猛烈毫無猶豫,認定具殺人不確定故意,依殺人未遂罪分論併罰,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八年四月。法院參酌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精神鑑定報告,認定林男行為時具備正常辨識及控制能力,精神障礙抗辯不予採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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