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中變態教練性侵五十三名學童,又涉二十二罪還口爆重判十九年。(記者孫義方攝)
〔記者孫義方台中報導〕台中一國小棒球隊教練松志彬,從民國一0七年起任職學校六年期間,在學校棒球教室、宿舍、比賽期間,已知共對五十三名學童犯下性侵、猥褻等罪刑,第一波起訴性侵三十二名學童犯下九十罪,台中地院判決一年六月至八年六月不等刑期,上訴二審被駁回,第二波起訴共對十名學童犯下二十二罪,犯案場所遍及學校宿舍、棒球教室、車上,除撫摸學童下體,甚至要求口交、肛交,台中地院二十四日宣判,二十二罪判松男應執行十九年。
檢方起訴說,松男自一0七年十月至一一三年十月任職學校教練,利用職務之便與球員信任,在一0九年到一一三年期間,對十名學童犯下二十二罪,包括在棒球教室撫摸多名年約十一、十二歲學童的下體;利用就寢時在學校宿舍撫摸年約十歲學童的下體;趁與十一歲球員在棒球教室獨處,要求學童幫他口交還射精在嘴巴內。
此外,與年約十歲球員同睡在學校宿舍時,脫掉自己褲子,強拉學童的手幫他打手槍,自己也撫摸學童下體;藉故叫八歲學童到棒球教室,卻要求幫他打手槍,還對學童肛交直到磨蹭射精;開車時要求坐在後座十、十二歲的兩名學童,脫下褲子以下體互相摩擦猥褻得逞,犯行令人髮指。
檢方痛斥,松男為人師表,為逞一己私慾,不顧所教育學童幼小心靈感受及人格發展健全,嚴重敗壞師德,違背家長及社會託負師者的教育使命,依對未滿十四歲少年犯強制猥褻罪嫌、對未滿十四歲之少年犯強制性交罪、以違反本人意願之方法,使兒童被拍攝性影像罪等嫌將他起訴,並建請予以從重量刑。
台中地院審理後今天宣判,判決二十二罪應執行十九年,因第一波判決九十罪還未定應執行刑,第三波起訴還在審理中,松男最後要關幾年,須等審理告一段落再由檢察官向法院聲請訂應執行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