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收偷埋一千八百噸含鉛廢玻璃 詐國庫三點八億元補助款起訴

台中地檢署檢察官陳祥薇指揮環境部、保七警及調查局偵辦。(記者孫義方攝)

〔記者孫義方台中報導〕台中地檢署偵辦苗栗苑裡非法棄置廢棄物案,查出兩家廢棄物處理業者涉嫌將回收自傳統CRT映像管電視、電腦螢幕的含鉛廢玻璃,偽裝成再利用產品後非法棄置,總量高達一千八百公噸,驗出鉛溶出量最高超標二百零八倍,業者另涉嫌虛報回收再利用比例,詐領環境部補助款逾三點八億元,二十五日依廢棄物清理法及詐欺等罪嫌偵結起訴。

中檢指出,案件源於民國一一二年間偵辦苗栗縣苑裡鎮順天段土地遭非法棄置事業廢棄物案,檢察官陳祥薇指揮警環調專案小組現場除發現廢酸洗液、廢集塵灰及廢塑膠外,進一步開挖又發現大量遭掩埋廢玻璃,經持續追查廢棄物流向、清運紀錄及交易資料後,鎖定從事廢電子電器回收處理可百勝環保科技及惠嘉電實業公司。

苗栗縣苑裡鎮順天段土地遭埋一千八百公噸有害的高濃度重金屬鉛CRT廢玻璃。(記者孫義方攝)

經查,兩家公司長期回收拆解傳統CRT顯示器,產出含有高濃度鉛成分的錐管玻璃及面板玻璃,明知經物理性搓磨粉碎後仍屬有害事業廢棄物,卻宣稱是「碎玻璃」、「玻璃塊」或「陶瓷原料」等再利用產品,一0八年及一一0年間,分別委託協成公司處理廢玻璃,再由協成人員聯繫承租苑裡土地的魏姓男子,以每公斤零點五元代價將廢玻璃運往現場傾倒掩埋。

統計至一一二年間,共運入九百五十五點七六公噸及八百四十五點九一公噸廢玻璃,總量達一千八百零一點六七公噸,協成則收取不法清運費用逾五百七十六萬元,環保單位採樣檢驗後發現,現場廢棄物鉛溶出量最高達每公升一千零三十毫克,遠超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二百零六倍,另兩家公司涉嫌偽造再利用產品銷售紀錄及審查憑證,向主管機關申請補助,合計超過三點八億元。

專案小組後續兵分多路搜索十處據點,查扣銀行存款、不動產、大型貨車及半拖車等資產,總金額超過三點二億元,檢方指出,惠嘉電及可百勝事後已著手協助清理污染場址,但協成公司態度消極,全案偵結後起訴三間公司法人、負責人及員工共十人,並向法院聲請沒收犯罪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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