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什麼牌!阿伯將罰單揉成一團拋向天際

【記者鄧力軍/台中報導】機車駕照已被吊銷的67歲張姓阿伯,昨(24)日騎車外山時遭豐原分局警方攔查,警方在扣車扣牌及製單對阿伯告發時,脾氣火爆的阿伯絕配合扣車,嘴裡喊著「扣什麼牌!」,除了將筆怒摔地上,並將員警開給他的罰單揉成一團拋向天際。警方認其行為已涉嫌違反《刑法》第135條妨害公務罪及第138條毀棄公務員職務上掌管文書罪,當場依法逮捕,並移送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偵辦。

▲脾氣火爆的阿伯絕配合扣車,嘴裡喊著「扣什麼牌!」,除了將筆怒摔地上,並將員警開給他的罰單揉成一團拋向天際。(記者鄧力軍翻攝)

豐原警分局豐東派出所員警於115年7月24日上午11時19分執行勤務時,在豐原區安康路與永康路口發現67歲張姓男子騎乘普通重型機車時,邊手持香菸吸食,遂上前攔查與勸導。惟經查,張男駕照已遭吊(註)銷,屬無照駕駛,警方依法製單舉發。

在員警請張男於舉發通知單上簽收時,張男竟當場將罰單揉爛丟棄,並將筆摔擲地面。另查張男為無照駕駛,須扣車及牌照,員警遂另製單告發,並請張男下車配合執行。熟料張男二度將罰單揉爛丟棄,並且拒絕配合扣車。過程中,警方認其行為已涉嫌違反《刑法》第135條妨害公務罪及第138條毀棄公務員職務上掌管文書罪,當場依法逮捕,並移送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偵辦。

豐東派出所副所長張葉強呼籲,警方依法執行職務時,民眾應保持理性並配合查驗及執法程序,如對執法內容有疑義,可隨時提出,警方將依法說明,民眾亦可循行政救濟或其他合法管道主張權益,切勿以毀損公文書,或以各種方式拒絕配合妨礙公務執行,否則除原有違規責任外,亦可能觸犯刑事法令,罪上加罪、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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