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丈母娘買哀鳳揚言放火 遭聲押竟全裸攻擊三法警

逼丈母娘買哀鳳揚言放火,聲押還全裸攻擊三法警。(記者孫義方攝)

〔記者孫義方台中報導〕台中市鄭姓男子逼丈母娘借錢給自己買哀鳳,恐嚇太太江女「不然我就放火燒家!」結果被以恐嚇現行犯逮捕送地檢署,檢方訊後聲押鄭男,結果他在候審室失控,把全身衣服脫光,攻擊三法警扭打十分鐘。最終恐嚇判拘役二十日、妨害公務判三月徒刑。

民國一一四年十一月,鄭男想向妻子江女母親借錢購買手機,還要求大舅子接送自己,結果都遭拒絕,鄭男竟打電話給江女恫嚇「叫你媽買哀鳳十六給我,不然就要放火燒你家」,江女心生畏懼,立即向轄區中市警局第五警分局報案。

當時警方以恐嚇罪嫌現行犯將鄭男逮捕,移送台中地檢署,經內勤檢察官訊問後,決定向台中地院聲押鄭男,並將人送至地院候審室。孰料,鄭男情緒激動,開始敲打候審室內壓克力門板,又把全身衣服脫去,影響候審室秩序。

台中地院王姓、陳姓、張姓等三名法警勸阻,並且持齊眉棍、魔鬼束帶欲將鄭男約束,但鄭男情緒失控,開始對三名法警攻擊、衝撞,還抓住齊眉棍把法警拉進候審室,雙方扭打十分鐘之久,導致法警受傷。經其他法警到場支援,才將人制伏。

恐嚇妻子部分,鄭男坦承犯行。妻子事後撤回告訴,法院以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拘役二十日,可易科罰金;攻擊法警遭起訴妨害公務罪嫌,法院考量他藐視國家公權力執行,侵害國家法益,法治觀念淡薄,判處三月徒刑,可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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