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榮總代刀風波二名醫等 都獲緩刑檢察官不服二日上訴

台中榮總代刀風波二名醫等五人都獲緩刑,檢察官不服二日上訴。(記者孫義方攝)

〔記者孫義方台中報導〕台中榮總腫瘤神經外科前主任楊孟寅、微創性神經外科前主任鄭文郁民國一一二年起放任三名醫材廠商替患施作椎間盤、腰椎關節手術,台中地院一審判處五人均緩刑,台中地檢收受判決後,認為一審認事用法、量刑未洽,二日提起上訴。

台中榮總「代刀黑料」經內部人錄影、檢舉才曝光,台中地檢今年一月大動作搜索台中榮總、醫師住處等,將兩醫師聲請羈押,經法院裁定各一百萬元交保。檢方五月起訴時,再羅列六大理由並引用西方「醫學之父」 波克拉底誓言,痛斥二人罔顧病患生命、身教敗壞,將人命當商品給密醫代刀,起訴求重刑。

中檢表示,就中榮總楊姓、鄭姓醫師等人違反醫師法等案件,台中地院一一五年度醫訴字第二號案判決,檢察官審酌第一審判決內容後,認二名醫師部分,原審判決認事用法尚有未洽,依法提起上訴。

起訴書說,楊孟寅、鄭文郁為貪圖勞務便利、鞏固醫材廠商關係,執行脊椎內視鏡及融合手術時,指示不具醫師資格的陳姓、兩名林姓廠商進手術室,非法替十三名病患執行電燒止血、抓取組織、植入螺釘及組裝連接桿等核心醫療行為,詐領健保署診察費、手術費及患者自費共一百九十六萬元。

檢方說,廠商將醫材銷售額二、三成作為「公關費」給楊、鄭,形成「醫師掛名、廠商執刀、私下分利」違法模式。揭弊者畫面拍到楊孟寅主刀時未刷手、沒穿無菌衣,由林姓廠商代刀,鄭文郁主刀時同樣沒刷手、未著無菌衣,由陳姓廠商代刀,鄭背對患者和他人聊天,還抱怨晚餐菜色。

台中地院七月開庭時,以楊、鄭及三名廠商都認罪,裁定改由法官獨任行簡式審判,九月十五日依違反《醫師法》非法執行醫療業務罪判楊孟寅、鄭文郁一年四月、一年二月徒刑,均緩刑四年;陳姓、兩名林姓醫材廠商,各判一年、八月及八月徒刑,應向公庫支付二十萬元、十萬元及十萬元,均緩刑三年。

法院認為,楊、鄭指示廠商代刀位於主要地位,造成病患生命、身體及健康潛在危險,破壞醫病關係信任基礎,三名廠商聽從醫師指揮,為銷售醫療器材獲取利潤,貪圖非法代刀勞務費,不顧病患風險,代替醫師進入手術室執行部分手術,將醫療手術淪為其等推銷商品的手段與獲利工具。

法官考量,五人犯後坦承,尚無證據證明導致病患實際傷害,危害未擴大,均和全部病患、家屬調解、和解成立,給付賠償完畢,楊、鄭也都遵從健保署緩刑條件要求,各捐一百萬元至健保愛心專戶,有積極彌補誠意,經被害家屬同意緩後,宣告五人均緩刑。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