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鄧力軍/台中報導】台中市一名約45歲黃姓男子日前攀登南湖大山,因左腳扭傷無法行走,出動消防人員及直升機救援。台中市消防局事後查出,黃男進入特殊管制山域登山,未具備規定的緊急救護能力,也未依規定投保登山綜合保險,違反《台中市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依法開單舉發,將處2萬元罰鍰。

消防局表示,日前接獲通報,黃男在台中市和平區南湖大山登山時,因左腳扭傷無法繼續行走,向外界求援。消防局立即派遣梨山分隊前往救援,並申請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直升機支援,順利在南湖山莊完成吊掛作業,後續由救護車送往東勢農民醫院就醫。
消防局進一步指出,經查黃男進入台中市特殊管制山域登山,未符合《台中市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第6條第2項規定的緊急救護能力要求,也未依同條第4項規定辦理登山綜合保險,因此依法裁罰,罰鍰金額為新台幣2萬元。
消防局提醒,民眾登山前應確認入山、入園及山域管制規定,進入特殊管制山域須依登山計畫路線行進,並攜帶具定位功能的器材及緊急聯絡通信設備;領隊或隊員也應具備規定的基本緊急救護能力,並依規定投保登山綜合保險。
此外,登山者應隨時留意山區天候與自身體能狀況,若出現身體不適、受傷或天候惡化等情形,應及早評估撤退,切勿勉強完成行程。消防局呼籲,登山安全不只是順利登頂,更重要的是平安返家。出發前做好體能評估、路線規劃、裝備整備及緊急應變準備,並確實遵守登山自治條例相關規定;山永遠都在,量力而為、適時撤退,平安下山才是登山真正的終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