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時事冒名「顏清標」寄恐嚇信 退休老師連寄二十封判一年十個月

七十一歲退休的李師,跑到離家二十多公里處郵筒寄恐嚇信,仍被監視器拍到。(記者孫義方攝)

〔記者孫義方台中報導〕台中李姓退休老師(七十一歲)看政論節目對時事不滿,假冒顏清標名義寄信給總太建設要董事長稱「捐一億給媽祖,否則送『慶記』給您」,另偽造鎮瀾宮名義恐嚇朱立倫、柯文哲及多名國民黨立委;法院認為,李犯後雖坦承,但動機可議、犯罪次數不少,依二十個偽造文書、恐嚇罪判他一年十月,可上訴。

檢方起訴書說,李男因本身政治傾向對政治人物不滿,去年十二月陸續偽造國民黨、廉政署名義,寄信到台中市政府市長信箱稱「驢X厭,小心狗命」、「政商勾結、黑金惡霸」,或附上手掌心畫有FUCK圖片。

李男又繼續偽造國民黨、顏清標或是大甲鎮瀾宮名義,寄信恐嚇總太建設董事長稱「捐一億現金給媽祖,否則送『慶記』給您」、「限72小時用行李箱裝現金到市長官邸」、「小心狗命」等。

檢警還查出,李持續偽造鎮瀾宮寄信給國民黨主席朱立倫、台北市長柯文哲、立委鄭麗文、立委葉毓蘭、立委傅崐萁及台中多名局處首長,除多有出言恐嚇還命對方要捐數十萬元給鎮瀾宮。

檢警調出各地郵局監視器發現,李老師不辭勞苦,到處寄恐嚇信。(記者孫義方攝)

案發後包括顏清標、鄭麗文、葉毓蘭及總太建設吳姓董事長等四人有對李男提告;李男在警訊、偵查審理時皆坦承不諱,並有相關信件、監視器畫面及指紋鑑定佐證。

台中地院法官開庭審理後認為,李男一共觸犯十八個偽造文書罪、兩個恐嚇罪,被害人不同且犯罪時間、地點也不同,是犯意各別、行為互疏,應分論併罰。

法院審酌,李男僅對部分政治人物不滿就冒名寄恐嚇信,犯罪動機可議,且犯罪次數不少、情節非輕,事後也沒有和解,而李的辯護人雖替他求緩刑,但法院認為李犯罪多達二十次,認為不適當宣告緩刑,依偽造文書、恐嚇等二十罪判他一年十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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