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男大生被控偷竊判四月 兩星期後中市百貨公司上吊

南投張姓男大生被控偷竊判刑四月,二十八日下午被發現在中市東區一家百貨公司二樓廁所上吊。(記者孫義方攝)

〔記者孫義方台中報導〕張姓大學生(二十一歲)被控去年五月十八日清晨騎機車,於南投一家超商內,偷走價值二百九十九元的耳機,不過,他堅稱冤枉,當時「應該人在家睡覺」,機車可能是別人騎到案發超商,但南投地院不採信,九月十四日依竊盜罪判處四月徒刑,可易科罰金十二萬元,他卻於廿八日下午在中市東區一家百貨公司二樓的無障礙廁所,用彈性束繩上吊,現場無遺書,家人沒有異議。

據調查,張生家境頗富裕,卻被指控在南投一家超商偷耳機,南投地院審理時,他宣稱當時人在家中睡覺,超商店長卻作證說,超商報案後,張生在同年八月到超商找他,「說要跟我談和解的事,說他願意賠償」,要求他向警察改口說,耳機是遺失,沒有被竊之事,但他沒有同意。

法官認為,如果張生沒偷耳機,又何需私下聯絡證人店長,表明願賠償、要求店長向警方改證詞?張生雖辯稱案發時不在現場,卻始終無法提出任何不在場的證明,據此依竊盜罪判刑四月,可易科罰金。

此案判決時間為本月十四日,張生前幾天收到判決書,二十八日下午四時許,台中市東區一家百貨公司的清潔人員,在二樓要清掃無障礙廁所時,嚇然發現張生用彈性束帶上吊,驚嚇之餘立即報案。

轄區中市警第三分局據報趕到,鑑識人員在現場沒發現遺書,初步鑑識無殺之嫌。張母聞訊到三分局向警方表示,張生與家人討論此判決,認為自己無辜、委屈,心情相當差,想外出走走散心,卻沒想到發生憾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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