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中新光三越二月十三日驚傳氣爆事件,至三月十二日止,檢察官已傳喚三十三人目前還找無被告。(記者孫義方攝)
〔記者孫義方台中報導〕台中新光三越百貨公司二月十三日傳氣爆,造成四死三十九人輕重傷悲劇,該案將滿一個月,台中市消防局當時懷疑爆炸原因是天然氣洩漏,工人切割管路時火花引發氣爆,台中地檢署偵查該案包含施工工人十一人等,迄今已傳喚三十三人,期間還到醫院開臨時偵查庭,詢問住院治療的工人,據悉,由於科學論證無法確切釐清氣爆原因與責任歸屬,因此還沒有人被列為被告。
台中地檢署二月十三日氣爆案當天,即指派主任檢察官、檢察官與案關單位組成的專案小組,當天晚間至隔天清晨,檢方僅行第一波調查,傳訊目擊證人與施工工人,當時工人說,氣爆前的上午十時三十分許,有工人看見廠商切割瓦斯管線,十一時許有機電人員聽到廠商詢問瓦斯管線的開關位置,不久後聞到瓦斯味,二十分鐘後的十一時三十分許就傳出大氣爆。

台中新光三越二月十三日驚傳氣爆事件,今天三月十二日,檢察官已傳喚三十三人目前還找無被告。(記者孫義方攝)
台中地檢署又陸續傳喚證人,甚至到台北醫院偵訊重傷的工人,上週再由承辦檢察官,率同專案小組南下到高雄長庚醫院,訊問住院中的施工工人。
台中地檢署說,這一個月來,多次由檢察官、重案支援中心檢察事務官、支援警力協同台中市警局刑事警察大隊鑑識組、中市消防局火調科鑑識人員,多次到氣爆現場勘察蒐證,至今共計詢問三十三人,由於,現場火調跡證尚無科學論證,所以無法協助釐清佐證氣爆原因,因此全案還沒人改列被告。

台中新光三越二月十三日驚傳氣爆事件,今天三月十二日,檢察官已傳喚三十三人目前還找無被告。(記者孫義方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