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百億總裁」陳政谷(中)羈押期滿拒保。(記者孫義方攝)
〔記者孫義方台中報導〕有錢就是任性!?九州集團「百億總裁」陳政谷因洗錢及貪瀆等案原裁定兩億交保撤銷後,四月更裁提高為三點五億元,陳政谷當庭拒絕交保稱「願意進去關」,一審延長羈押以三次為限,十七日原羈押期滿可釋放,不過台中地院十六日除裁定三點五億元交保外,另加電子腳鐐監控,但又被陳政谷拒絕,是否可釋放,台中地院傍晚表示,地院合議庭決定會開訊問再作裁定。此非首樁,實務有時會碰到此種情況。
起訴書說,案源起於橋頭地檢署民國一一0年間偵辦詐欺案,發現贓款流向台中市的「剛谷」公司,協請台中地檢偵辦,台中地檢署偵辦發現,剛谷公司隸屬於九州集團,該集團用自己開發的第三方支付系統OnePaid,提供給博弈集團及詐欺集團洗錢,中檢指揮警方與調查局,從去年五月起陸續發起十波搜索,並發現前台中市刑警大隊長林明佐涉嫌當「內鬼」與九州集團總裁陳政谷勾串。
台中地檢署去年八月偵結,將林明佐、陳政谷、徐培菁與綽號「洪中」的洪姓幹部和剛谷公司負責人李姓男子等三十二人起訴,其中林明佐、陳政谷等人都已先後出庭,對於檢方指控幾乎全盤否認。
台中地院今年三月中首次裁定陳政谷、林明佐,各以兩億元、一千二百萬元交保,經抗告後台中高分院撤銷發回,台中地院三月二十六日更裁,維持同樣金額交保,但對二人均加電子腳鐐監控,台中高分院二度撤銷,並直言陳政谷旗下九州財力雄厚,與交保金額顯不相當。地院四月十四日再次裁定,將陳政谷保金提高至三點五億元,加上電子腳鐐監控、定期向派出所報到,但陳政谷當庭拒絕表示「願意進去關」,地院尊重其決定,自四月十八日起第三次延長羈押兩月。
陳政谷因本案被檢方聲押獲准三個月,加上院方接押三個月、延押三次(每次兩個月),剛好滿一年,因陳政谷涉案起訴的洗錢、賭博等罪名均為所犯最重本刑為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之罪,第一審延長羈押以三次為限,羈押期間六月十七日屆滿,須釋放。
不過,台中地院裁定陳政谷具保三點五億元,並加上電子腳鐐監控,十七日中午法院派員進入看守所為陳加裝電子腳鐶被拒絕,台中地院傍晚說,地院合議庭決定會開訊問再作裁定。法界人士研判,合議庭可能依刑事訴訟法第一0八條第八項但書規定,讓陳繼續羈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