邪教六女幹部打死人一審無罪 二審大逆轉皆判七年餘徒刑

台中大里邪教六女幹部打死人一審無罪,二審大逆轉皆判七年餘徒刑。(記者孫義方攝)

〔記者孫義方台中報導〕台中市大里區某宗教道場於民國一一二年間傳游姓女信徒死亡事件,被認定與「中華白陽四貴靈寶聖道會」體系有關,起訴林姓雙胞胎姊妹等六名核心幹部,台中地院一審判決六人無罪,全案上訴後,台中高分院認定六人行為已逾理療界線、屬「輪番施暴」,十五日撤銷一審原判,改依傷害致死罪分別判處六人七年一月至七年四月不等徒刑。

判決書指出,游女在該團體中擔任「堂主道才」,負責文宣製作、執禮與道場日常採買,一一二年六月間,因宗教活動規劃進度不如預期,林姓雙胞胎姊妹與其他四名女性幹部將游女叫至道場內「溝通」,過程中卻演變為長時間徒手毆打,並持橡膠製拍痧板反覆拍擊其臉部、四肢與臀部。

據調查,六人並非單一行為,而是接續、輪流出手,過程中即便游女多次喊痛,拍打仍未停止,最終導致其因橫紋肌溶解症死亡,一審法院認為,游女平時曾自行或請他人協助拍痧理療,無法排除她主動請求協助的可能,加上六人與死者相識多年、互動正常,認定主觀犯意不足,因此判決無罪。

全案上訴二審,台中高分院二審全面檢視法醫解剖結果、證人證述與手機搜尋紀錄後指出,游女死亡方式明顯傾向「他殺」,六名被告均坦承曾徒手或持拍痧板拍打,且在發現游女已無生命跡象後,僅自行施作急救,卻未通報救護單位,行為明顯違反常理。

二審合議庭認為,若真為單純理療,理應由一人協助即可,卻出現「六人輪番上陣」的異常狀況,顯示已具傷害犯意,撤銷一審無罪判決,改依傷害致死罪判刑,七年一月至七年四月不等徒刑,可上訴。至於「中華白陽四貴靈寶聖道會」一0八年即傳「借竅驅魔」打死女信徒震驚社會,創辦人林欣月自封「聖師」,台中地院一審耗時五年依傷害致死罪判她五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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