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中狠父虐兒頻繁毒打不給飯吃,時間長達七年釀少年罹重鬱判刑一年。(記者孫義方攝)
〔記者孫義方台中報導〕台中一男子和同居女友生四名小孩,他卻長期頻繁對大兒子施暴、皮帶抽打甚至揮鐵鎚,更不准吃飯讓孩子只靠學校營養午餐度日,社工驚覺孩子因此罹患重鬱症;台中地院痛批,男子極盡粗暴不仁,剝奪親生兒子飲食與就醫權利,考量他認罪調解,依妨害幼童發育罪判他一年,緩刑五年,可上訴。
檢方起訴指出,男子和女友前後生了四個小孩,但他沒對孩子辦認領手續,一家六口同住西區房子;男子對大兒子不滿、缺乏耐心,自他國小四年級九歲起就長期揮打、凌虐成傷,卻幾乎沒帶去就醫,每周四次頻率拿衣架、鐵製木柄、鐵鎚或皮帶毆打,有時則掐脖、命罰跪。
檢方查出,男子不准大兒子吃飯,讓他只能吃學校營養午餐度日,孩子新舊傷遍布、未獲醫療照護,臉部有撕裂傷、腰側腫大、背部疼痛,雙膝也有瘀青,民國一0六年學校見他反覆受傷,通報經台中市社會局緊急安置。
兒子經安置一段時間返家,但又遭生父施暴,直到一一一年讀高中再度被學校通報,全身傷痕累累,並向社工吐露從小遭爸爸暴力對待、長年凌虐,醫院更診斷出他罹患複雜性創傷後壓力症候群、重鬱症等。檢方依證詞、學校及社會局通報紀錄,及醫師相關診斷證明等,認定男子長期對兒童、少年妨害身心,偵結依妨害未滿十八歲之人身心健全罪嫌起訴他。
台中地院查,男子身為生父,竟在兒子正直身心發展關鍵期,長達七年以每周至少四次毆打、掐頸,罰跪等施以積極暴行,又有未供飲食、傷不使療等消極虐待,逾越懲戒範圍兒該當凌虐行為,且釀兒子罹患重鬱症,確已嚴重妨害身心健全、發育。
台中地院直言,男子對無力抵抗的親生兒子造成嚴重損害,行為極盡粗暴不仁,剝奪其飲食與就醫權利,惡性非輕,考量他最終坦承,已和和解調解、賠償,孩子也已復學、回家住,生命安全暫獲保障,依妨害幼童發育罪判他一年,緩刑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