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前地政局長吳存金開庭 貪汙罪嫌全認罪盼輕判緩刑

台中前地政局長吳存金開庭,全認罪盼輕判緩刑。(記者孫義方攝)

〔記者孫義方台中報導〕台中市政府地政局前局長吳存金被控十一度利用局長特別費,用於親友間非公務餐會,涉嫌貪汙六萬多元遭起訴;台中地院十一日開庭,吳全部認罪並求緩刑,庭訊後見媒體詢問,她則稱「司法不公開」、「你去問法官」。

台中地檢署起訴書說,吳存金擔任地政局局長期間,每月得檢具原始憑證支領首長特別費三萬九千七百元,並僅限於因公所需的招待饋贈;檢方發現,吳存金字一0八年十一月二十五日起至一一三年五月十二日間,餐廳消費時一次都是家庭聚餐的「私人餐敘」都報公帳,詐得六萬八千六百七十九元。

檢方統計,吳女以公務招待便餐、甜點、水果或致贈紅包禮金名義,核銷費用介於一千零三十元至一萬七千六百元,實際上卻和家人去吃泰式、港式、麻辣鍋;她也坦承,一一一年十二月四日和兒女、親友們去吃米其林推薦的中式料理,就是「為慶祝市長盧秀燕當選的家族聚餐。」涉犯貪汙、偽造文書。

台中地院今下午開庭,審判長戰諭威詢問吳女是否認罪,吳表示「我認罪」,另就檢方起訴書、核銷金額附表等均表示不爭執,吳最後表示,被起訴罪名她全部認罪。她的辯護人表示,吳偵查中即認罪自白,繳回全部犯罪所得,每筆在五萬元以下,請求法院依法減刑,且吳女已經去職,沒有再犯可能,請從輕量刑、給予緩刑。

台中地院也函詢台中市政府意見,中市府由地政局政風室、秘書室兩名主任到場,二人均表示,地政局尊重判決,沒有其他意見。

審判長當庭將限制出境出海通知書交付吳女簽收,審判長向她說「這是最輕的強制處分了喔。」經吳女簽名。庭訊結束後,吳存金步出台中地院大門,記者詢問她「今天是都做認罪答辯嗎?」吳回應「司法不公開,請你不要為難我」、「公開審理你去問法官。」後快步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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