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工擁罕見左輪散彈槍 推給入獄友慘被打臉起訴

警方到邱嫌住處搜索查緝。(記者孫義方攝)

〔記者孫義方台中報導〕警方歷來查獲槍械案時,犯嫌大多將黑槍來源推給「已死友人」或「過世大哥」,企圖製造斷點卸責,不過台中市刑大偵辦這起案件卻不太一樣,二十六歲邱姓水泥工遭查獲持有罕見「左輪霰彈槍」,竟將槍枝來源指向一名入監服刑的吳姓友人身上,聲稱是入監前受託付保管,只是兩人說詞對不起來,檢方不採信邱的說詞提起公訴。

台中市刑大偵五隊長李嘉興十二日說明案情指出,該隊去年八月間接獲線報,指擔任水泥工邱嫌疑涉毒品不法擁槍自重,曾向友人炫耀有一把「大用ㄟ」,隨即與刑事局及南投縣警局共組專案小組,經長期監控蒐證及科技偵查,掌握行蹤後向法院聲請搜索票,前往其位於南投縣魚池鄉住處搜索。

警方查扣罕見的左輪霰彈槍。(記者孫義方攝)

警方在邱嫌房內查扣一把左輪霰彈槍、12GAUGE制式霰彈七顆,以及已擊發彈殼七顆,經鑑驗確認該槍枝由金屬槍管、金屬轉輪及擊發機構組成,功能正常,可擊發制式散彈,具殺傷力,屬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所規範之槍枝,且左輪結構搭配霰彈口徑,在國內查獲案例中相對罕見,火力與危險性不容小覷。

面對鐵證,邱嫌辯稱槍彈為四十九歲吳姓友人入監前交付保管,但是吳男於警訊時否認交付槍彈,表示因與邱嫌有嫌隙,對方才會嫁禍給他,雙方說法明顯矛盾,邱嫌亦無法提出任何對話紀錄、證人或交付細節佐證,整體供述漏洞百出,全案詢後依槍砲罪嫌移送南投地檢署偵辦,檢方認定邱嫌非法持有具殺傷力槍枝及彈藥事證明確,偵結起訴,至於吳姓友人部分,因查無具體事證,予以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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