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賀姓男砂石車駕駛撞機車釀一死一傷,駕駛過失致死判刑七月。(記者孫義方攝)
〔記者孫義方台中報導〕台中市沙鹿區前年十二月發生一起死亡車禍,一輛砂石車在中清路六段與一對騎車雙載的夫妻發生碰撞,造成機車後座的五十八歲劉姓婦人腦部重創,當場失去生命跡象,經送醫搶救仍不治;台中地院審結,砂石車賀姓男駕駛,未注意車前狀況及車輛間隔造成事故,依過失致死罪處七月,可上訴。
民國一一三年十二月七下午一時許,五十九歲賀男駕駛砂石車於中清路六段由東往西行駛,黃姓男子騎乘機車後座載著妻子劉姓女子行駛在賀男駕駛的砂石車旁,賀男未注意車前狀況及與其他車輛保持安全間距,導致雙方發生碰撞。
碰撞後造成黃男臉部及四肢多處擦挫傷,劉女則因顱骨開放性粉碎性骨折及胸腹腔內出血等傷,劉女經送醫搶救後於當日下午一點五十一分宣告死亡;檢方調查後,依過失致死及過失傷害等罪嫌起訴賀男。
台中地院審酌,因賀男駕駛時疏忽釀劉女死亡、黃男受傷,造成被害人家屬難以彌補的傷痛;考量賀男犯後坦承犯行,但賠償金額與被害人家屬未能達成共識,至今未完成和解或賠償,綜合一切情狀後,依過失致死罪,判處賀男七月徒刑,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