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中市西屯區八十二歲的廖姓男子獨自外出後,沒有再返家,兒子無奈聲請死亡宣告獲准。(記者孫義方攝)
〔記者孫義方台中報導〕台中市西屯區民國一0八年五月一長者失蹤,八十二歲的廖姓男子獨自外出後,從此不再返家,廖子透過各單位,公布父親穿著特徵,只是遲遲等不到消息,經過七年多等待,兒子決定向台中地院聲請死亡宣告,法官審酌一切情狀裁定,廖男於失蹤三年後,也就是一一一年五月死亡,可抗告。
據調查,高齡八十二歲的廖男,一0八年五月八日不明原因從西屯區西屯路家中獨自出門,隨後就此人間蒸發,兒子同日晚間向轄區第六分局西屯派出所通報失蹤,警方受理後火速出動人員協尋。
同時廖子也透過各單位,說明廖男約一六0公分,體型中等、白髮,身穿米白色上衣、綠色長褲、黑色功夫鞋、紅色帽子,並推四輪扶助車,希望藉由社會大眾力量,讓廖男早日回家,無奈仍找不到廖男下落。
時隔七年後,兒子做出沉痛決定,依《民法》規定,失蹤人為八十歲以上者,得於失蹤滿三年後為死亡宣告,因此兒子向台中地院聲請廖男死亡宣告,台中地院家事庭法官審酌,廖男名下戶籍資料、使用健保紀錄、投保資料等,均無變動,採信廖男失蹤事實,裁定廖男於失蹤三年後,一一一年五月八日死亡,全案仍可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