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迴轉再輾斃護理師:覺得被針對 法院收押:犯行嚴重恐會再犯

林姓男子迴轉再輾斃護理師說,覺得被針對,法院收押理由,犯行嚴重恐會再犯。(記者孫義方攝)

〔記者孫義方台中報導〕台中林姓男子八日凌晨開一輛賓士經中區柳川東路撞上陳姓護理師,林男見陳女遭撞飛、重摔倒地不起,竟迴轉折返後再踩油門,殘忍朝陳二度碾壓釀慘死;檢警八日拘提林到案,檢方複訊後依殺人罪嫌將他聲押獲准;中院深夜裁定林收押,九日說明理由認為林犯行嚴重,有再犯之虞。

台中地院八日深夜十一時許裁定林男收押,九日上午十時許說明理由,表示法官訊問後認定林涉犯殺人罪,嫌疑重大,且為最輕十年以上重罪,林案發後逃離現場,且陳女和他無恩怨,案發時沒和林有何積極對話、實際挑釁行為,林卻以汽車衝撞碾壓陳女致死,犯行嚴重。依林男供述情形,他有反覆實施相同犯罪之虞,考量本案犯行嚴重程度、將來再犯的可能性,裁定收押。

台中地院說,考量林坦承全部犯行,檢察官已經蒐證完整,縱使就林精神狀況有傳喚鑑定人證必要,林及辯護人無從預見檢察官訊問對象為何人,難認有勾串滅證之虞,所以認為無禁止接見通信之必要。

警方查,林男(三十歲)無業,當時開賓士車由柳川西路往民生路,左轉民權路時撞上走行人穿越道的陳女(三十八歲),因撞擊力道猛烈,陳一度彈飛、重摔柏油路,未料林竟再往前行駛並迴轉,且踩油門狠心二度輾過倒地的陳女頭顱,隨後逃逸,救護車獲報到場時,陳已明顯死亡。

林男肇事後於凌晨三時三十分許,自行赴台中市警第一分局投案,警訊後被移送時,現場媒體問他「為何要把人再次輾壓過去?」林則不發一語。

台中地檢署指出,八日獲報指派檢察官洪渝婷指揮偵辦,經查林男八日凌晨一時十分,開車行經中區柳川東路一家超商後撞擊陳姓護理師,陳女倒伏引擎蓋上後掉落路面,林男竟然行駛至民族路口迴轉折返,再次輾壓陳女後逃逸,造成陳女當場爆頭死亡。

檢察官指揮第一分局現場蒐證、拘提林男到案,八日相驗遺體、製作家屬筆錄後,依殺人罪嫌將林男向法院聲押禁見,台中地院同日深夜裁定收押,但未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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