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清水土地遭偷倒強酸 市府:周邊水質幸未受染

台中市環保局針對遭傾倒廢溶液空地周邊,方圓二百五十公尺內八口民井進行地下水質採驗,經檢測周邊民井地下水質符合標準,未受污染。(記者孫義方攝)

〔記者孫義方台中報導〕台中市清水區一處工廠後方空地,遭不肖業者開挖土地後,非法偷倒含高濃度鋅強酸廢液,汙染土地、水源。環保局已經於第一時間採取空地坑洞廢液抽除應變措施,避免廢液持續入滲污染地下水質,截至十七日為止,經檢測周邊民眾水井地下水質符合標準,未受污染。

台中市環保局十月七日獲報,不肖業者承租清水區土地開挖、傾倒強酸,經通報台中地檢署,指揮保七總隊三大二中介入偵辦,八日帶回陳姓槽車車主(三十九歲)、李姓司機(三十七歲)、陳姓土地承租人(五十歲),經訊問後,認三人涉有重嫌,向法院聲押,其中陳姓車主遭裁定羈押禁見。

台中市環保局在清水區採樣強酸廢液,檢警八日帶回三人,其中陳姓車主遭羈押。(記者孫義方攝)

環保局表示,此次不肖業者違法傾倒廢酸液案件,來自北部貨運公司、沒有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證槽車一部,載運同樣來自北部再利用公司所收受的廢液至台中市傾倒,環保局立即啟動污染應變處理,防止廢酸液持續造成土壤及地下水污染。

環保局指出,環保局第一時間已抽除九十七公噸廢液,廢液經抽檢酸鹼值約0.9至2.8,並協調大安幼獅工業區污水廠協助妥善處理。並優先針對該空地周邊方圓二百五十公尺內八口民井辦理地下水質採驗,檢測結果pH6.7至7.4、重金屬鋅、鉻、鎳、銅、鉛、鎘項目均符合飲用水水源水質標準,或地下水汙染管制標準,目前無異常情形,將持續辦理民井地下水採樣監測工作,確保民眾用水安全。

環保局呼籲,違法棄置廢棄物涉及刑事責任,行為人除面臨一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金,委託業者也須負連帶清理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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