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里橡膠廠三度起火釀空汙 法院認自燃與管理無關撤650萬罰款

台中市后里橡膠廠三度起火,從黑夜燒到白天釀空汙遭罰,法院認自燃與管理無關撤六百五十萬元罰款。(記者孫義方攝)

〔記者孫義方台中報導〕從事橡膠加工業的台中市后里區「絨騰貿易商行」,去年2月底,廠房發生火警,延燒小時,大量黑煙竄天,經消防隊撲滅後,三月間又發生兩次火警,市府認定陳「管理不當產生自燃」,分三次處分,重罰陳姓負責人(二十九歲)六百五十萬元,陳不服上訴,高等行政法院判定,陳雖管理不當,但無證據顯示,橡膠自燃與管理不當有關,撤銷市府處分,判免罰。

陳姓男子是后里區「絨騰貿易商行」的負責人,在后里區廣益巷廠房從事橡膠加工業,廠房內堆放六百公噸的橡膠加工原料,去年二月二十日凌晨一時許,因不明原因傳火警,火勢延燒十三小時才撲滅,當時黑煙竄天,造成大量空汙,后里、豐原等地下風處的居民,都可聞到燒橡膠臭味,紛向市府陳情投訴。

市府先在同年三月十二日裁罰陳五百萬元、講習八小時,未料同年月十三日凌晨,廠房又傳火警,火勢燃燒約四個小時後撲滅,同年月二十八日三度火警,三十分鐘後撲滅,市府分別再裁罰六十萬元、九十萬元。

陳男不服提出訴願遭市府駁回後,向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抗辯根據消防局的火調報告,認定現場橡膠原料自燃引燃火災的可能性「較低」,因遺留火種引燃火災的可能性則「無法排除」,現場工廠通風,而且橡膠燃點為兩百度,都擺放的通風處,沒有使橡膠自燃的因素,另外三次火警都無人傷亡,市府裁罰違反比例原則。

台中市后里橡膠廠三度起火,從黑夜燒到白天,消防人員冒險滅火。(記者孫義方攝)

台中高等行政法院認定,陳男與家人在案發時的第一時間,無人使用室內消防栓,防止火勢延燒,對於廠房內堆放大量橡膠,卻無消防流程準備,廠房平時聘請本國、外國勞工,但沒有管控素質、進行職安訓練、消防演練等,火調人員在廠房周邊,多處發現遺留菸蒂,難認陳有善盡管理之責。

合議庭指出,不過空汙法規定「管理不當產生自燃」才有觸法,第一次大火的起火原因,是因堆放橡膠地點的塑膠薄膜燃燒後,達兩百度而自燃,或是其他遺留不明火源引發的火警,無法判斷,所以無法確定與陳管理不當有因果關係。

後續兩次火警,陳與家人已在現場看顧,復燃第一時間可通報消防到場,市府後續處分違反比例原則,市府三次處分都有違誤,都予撤銷,可上訴。

當時黑煙竄天,造成大量空汙,后里、豐原等地下風居民,聞到燒橡膠臭味,紛向市府陳情投訴。(記者孫義方攝)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