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理之家涉虐嬰僅起訴一人 台中檢署澄清:It’s not real

台中市曾姓女護理師去年間涉嫌虐嬰,有報導引述被害男嬰家長,指控市府、檢方漠視,台中地檢署十九日:Its not true。(記者孫義方攝)

〔記者孫義方台中報導〕台中市曾姓女護理師在去年五月間,涉嫌虐嬰案件,剛出生二十八天的男嬰被曾女施虐後重殘,一審被重判十三年,但X周刊報導,全案在判決書有提到其他五名被虐嬰兒,檢方、市府卻不理,被害男嬰家長出面指控,台中地檢署十九日澄清,全案僅認定曾女有涉重傷害,其他家長未提出告訴。

X周刊報導,「聖韻產後護理之家」的曾姓女護理師在去年五月間,涉嫌虐待二十八天男嬰導致重傷害案,引述被害男嬰家長說法,指控市府漠視、檢方誤導。

台中地檢署今澄清,全案經檢察官詳細檢視監視器畫面後,確認只有曾姓護理師一人,有重傷害的行為而予以提起公訴,其他護理師或負責人沒有參與重傷害行為,假使有照護或管理疏失,也僅涉及過失重傷害罪嫌,屬告訴乃論之罪。

台中地檢提到,承辦檢察官提示卷內護理之家相關人員,請被害人家屬指明欲申告的對象,只是特定告訴乃論案件的被告,沒有「誘導」被害人家屬的狀況。

台中地檢表示,被害人家屬後來對涉案的產後護理之家特助、其他當班護理人員、負責人提告,分別經本署檢察官偵辦後,認無犯罪嫌疑,做不起訴處分,被害人家屬提起再議,也經台灣高等檢察署台中檢察分署駁回再議聲請在案,被害人家屬如認有疑義,也可依法向法院聲請交付審判。

台中地檢提到,報導中所指有五名嬰兒受虐,而承辦檢察官未偵辦一事,經查承辦檢察官曾詳予檢視監視器畫面調查,但因該產後護理之家都是照護新生兒,新生兒位置屢有移動,且新生兒特徵難以辨識,無法特定遭不當對待的新生兒為何人。

另外,曾姓女護理師雖多有動作粗魯、不當之情形,但是否已造成傷害也不明,傷害罪是告訴乃論之罪,偵辦期間經調查,沒有其他家屬表示要提出申告,且因無其他家屬反應其他新生兒有身體受傷或不適情形,自無從以曾姓護理師從監視器畫面中顯示有動作粗魯、不當情形,就認定涉有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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