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孫義方台中報導〕台中捷運台中站在七日深夜十一時間傳出消防警報器作動,經站方發現,有旅客觸碰警報器,報請台中捷運警察隊調查,警方循線查出是陳姓男子涉案,八日通知陳到案後,陳男坦承「一時好玩」給他按下去,中捷依違反《大眾捷運法》開罰一萬元。
台中市捷運警察隊第一分隊警員林意賢、林文宗,七日深夜十一時許,接獲台中捷運行控中心通報,稱捷運高鐵台中站內消防警報器,遭不明人士操作觸動,請捷運警察隊協助處理,警方到場後請中捷公司調閱監視器,同時訪談現場民眾及詢問捷運站工作人員。
捷運站清潔人員向警方證稱,當時看見一名男子在捷運站內消防警報器,且於警報器響起時,該名男子立即當做沒事,快步走出捷運站,期間因為操作警報器關係,導致站內鈴聲大作,連手扶梯、電梯也停止運行,造成站內旅客驚慌。
警方查看監視影像,發現涉案男子走出捷運站後,騎乘機車離開,經調閱車籍鎖定陳姓車主(三十歲)涉案,八日下午四時許,前往車籍地查訪。
陳男見警表明來意後,即坦承是其所為,辯稱,因一時好玩,去操作消防警報器,等發現事態嚴重覺得害怕才趕緊離開。警方確認全案違法事證明確,由中捷依違反《大眾捷運法》開罰一萬元。
台中捷運警察隊長楊有騰說,警報器是為因應火警發生時,能警告旅客迅速疏散、進行避難,在此提醒,若是隨意操作不但會違規受罰,也有違法之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