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音】謊報「死人」證件手抖菸拿反 中年男揹五條通三地檢署通緝

陳男遭警攔查,卻報「死人」身分證字號受檢,警方查出其真實身分,原來陳男身揹五條通緝。(記者孫義方攝)

〔記者孫義方台中報導〕台中市四十一歲陳姓男子乘坐友人機車,因車沒開大燈遭警攔查。陳男先謊報「死人」身分證字號,假裝鎮定菸卻拿反、手抖個不停,遭員警識破才坦承真實身分;警方一查,警用小電腦「BB」叫不停,原來陳男身揹毒品、竊盜、侵占及背信案等五條通緝,遭新北、桃園、台中等三地檢署發布通緝,春節前進籠「圍爐」。

豐原所所長林樹鉉、警員許祖昊一月十四日深夜十一點,在豐原區成功路與成功路五四一巷口發現對向一部機車沒開大燈,迴轉上前攔查,機車後座的陳男卻報一組假證號,資料顯示該證號男子已死亡遭註銷,且無國民影像檔能查證身分。

陳男卻仍堅稱曾改過名字,對於假證號男子的生日、地址等資料應答如流,且聲稱沒帶任何證件。

林樹鉉與許員辦案經驗豐富,知道事有蹊翹,眼前陳男絕非已過世的民眾,警方持續觀察,果然陳男從包包拿出香菸試圖減緩緊張情緒,卻將菸拿反,手直發抖。

警方眼尖發現陳男包包內有張身分證,陳男卻稱包包是駕駛友人的,拒絕配合。林樹炫告知陳男依照《警察職權行使法》第七條規定,顯然無法查證身分,警方得帶往勤務處所查證身分三小時,陳男才坦承自己是「通緝犯」。

陳男報出正確證號,警方手持警用小電腦響個不停,原來陳男身揹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竊盜、侵占及背信案等五條通緝,立即逮捕歸案。

警方調查,陳男分別遭新北、桃園、台中地檢署等地發布通緝,其中兩件如果入獄,得面臨六個月徒刑,今年春節將在獄中度過。

林樹鉉呼籲,若有觸法應早日坦然面對,重新開創嶄新人生,「清源專案2.0」希望透過社區警政,警民合作即時遏止犯罪,警方將持續掃蕩犯罪,淨化社會治安,維護市民生命財產安全。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