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孫義方台中報導〕台中市謝姓女子四日晚抱著一歲多幼子在西屯路附近,因橫越西屯路,遭騎機車直行的邱姓女子閃避不及撞上,邱女無酒精濃度,當時邱女行駛的路口燈號為紅燈,肇事原因待後續調閱監視器後釐清。
第一警分局調查,邱姓女子(五十六歲)在四日晚間七時許,騎機車從中興街方向,沿西屯路一段,往民權路方向行駛,當時謝姓女子(三十三歲)與一歲多幼子在中達街下車後,疑欲跨越西屯路,前往附近燒酒雞餐廳用餐,未料橫越西屯路時,邱女反應不及撞上,人車倒地。
邱女手腳有擦挫傷,謝女與兒子也都受有程度不等的傷勢,經送醫後無大礙,第一警分局交通分隊獲報到場,邱女沒有酒精濃度,詳細的肇事原因,有待交大事故組後續釐清。
警方呼籲,汽機車的駕駛人,行經道路與路口時,都需注意車前狀況,依照速限行駛,保持安全距離、減速慢行;另外行人在行經行人穿越道、人行天橋或人行地下道者,必須經由行人穿越道、人行天橋或人行地下道穿越,不得在其一百公尺範圍內穿越道路,違規者可罰五百元,提醒民眾遵守交通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