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橫桶屍主嫌楊鴻儒判二死 台中高分院更一審仍判二死

中橫桶屍主嫌楊鴻儒判二死,台中高分院更一審仍判二死。(記者孫義方攝)

〔記者孫義方台中報導〕台中市經營賭場的男子楊鴻儒,欲與楊姓女富商交往,認為楊女的陳姓同居陳姓男友是絆腳石,另外也不滿賴姓賭客指他詐賭、揚言報警檢舉,八年前下藥迷昏陳、賴二人後,頭上腳下強塞兩鐵桶棄屍中橫,二審維持兩個死刑,但最高法院認未認定遺棄屍體罪,發回更一審,台中高分院七日宣判,仍判兩個死刑。

中橫桶屍案,台中高分院七日由審判長張意聰、法官陳慧珊、周瑞芬組成的合議庭宣判,原判決撤銷,但經審理後,仍認定楊犯下兩個殺人罪,且根據相關卷證資料,足以認定犯行,仍依殺人罪,判處兩個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陳、賴二人被楊男頭上腳下強塞兩鐵桶棄屍中橫。(記者孫義方攝)

全案歷經台中地院、台中高分院審理後,都判處兩個死刑、褫奪公權終身,不過楊上訴最高法院。最高院認定,原審沒有審酌楊在遺棄屍體罪的犯行,也未詳加調查,被害人在被困在鐵桶內的狀態是死是活,因屬於攸關全案殺人棄屍的重要認定,但歷審都未詳加調查,認為證據調查職責容有未盡,因此在一一0年四月,將全案發回更一審,台中高分院七日宣判。

據調查,楊鴻儒(七十一歲)曾從事大理石及從事鍍膜、仲介工作,原本與陳姓、賴姓死者是朋友,他聽聞陳姓死者的楊姓女友經濟條件優渥,欲追求楊女,對陳男心生妒意。另外,賴姓死者曾懷疑楊設局詐賭,數度聲稱要向警方檢舉,還阻止賭客進入他的賭場,彼此累積嫌隙。

楊男棄屍中橫的鐵桶,緊鎖頂蓋,被害人因處於密封鐵桶內窒息而死。(記者孫義方攝)

一0四年中旬,楊鴻儒以出遊名義邀約陳姓、賴姓死者外出,由楊男駕駛休旅車從台中市烏日出發,途中藉機下藥迷昏兩人,再駕車折返住處;楊把昏睡的兩名被害人以頭上腳下方式,塞入兩個大鐵桶內後緊鎖頂蓋,再由不知情的友人把鐵桶運往中橫推落山谷,被害人因處於密封鐵桶內窒息而死。

楊在台中地院、台中高分院的審理中,都認定楊視生命如草芥,犯罪慎思密慮,行凶手法駭人聽聞,犯後否認犯行,未與被害人家屬和解,依兩個殺人罪判處死刑,另外民事部分,去年初判楊需賠家屬三百十三萬元。

被害人家屬到中橫棄屍處,等待結果。(記者孫義方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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