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住處「一夜情」被男友抓包 誣告「砲友」「撿屍」被判刑

台中女子「有容」酒後性起,回住處搞「一夜情」被男友抓包,誣告「砲友」「撿屍」被判刑。(記者孫義方攝)

〔記者孫義方台中報導〕台中市女子「有容」於一0九年,於夜店認識男子「鐵柱」,她續攤結束後性起,打電話給「鐵柱」帶回租住套房打炮,炮後二人熟睡時,「有容」的男友「大郎」回家撞見被綠質問,「有容」竟謊稱「鐵柱」趁她喝醉酒「撿屍」,不過,檢察官調監視器畫面發現,是「有容」自己輸入大門密碼,帶人進入套房,依誣告罪起訴,台中地院判處徒刑五月,考量「有容」乃大坦承犯行、與「鐵柱」和解,緩刑三年。

判決書說,高中畢業,從事服飾銷售的「有容」,一0九年八月十六日凌晨,在夜店認識「鐵柱」,兩人互有好感,「有容」到KTV續攤,至當天上午六時,聯繫「鐵柱」騎機車到KTV載她回承租的套房,進房後隨即「開砲」。

兩人睡至中午,「大郎」返回套房,驚見「有容」裸露下體、只穿上衣,「鐵柱」只穿內褲同床共眠,立刻叫醒「有容」質問,「有容」擔心被責罵,遂謊稱她喝醉酒,被「鐵柱」檢屍,當天傍晚她更到警局,控告「鐵柱」性侵害。

檢警偵辦並調閱套房附近的監視器,發現是「有容」帶「鐵柱」進入套房,兩人十指交扣,小芳自行輸入大門密碼,開啟套房的房門,兩人有說有笑,因此對「鐵柱」不起訴後,「鐵柱」拔屌無情反告「有容」,台中地檢署將「有容」依誣告罪起訴。

台中地院認為,「有容」事後坦承犯行,並與「鐵柱」和解,依刑法第一七二條減輕其刑,依誣告罪判刑五月,並宣告緩刑三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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