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趁妻溜狗抱走保險箱 台中少婦告分居夫竊盜

正在談離婚的蔡姓男子,趁著妻外出溜狗不在家的機會,夥同兩名友人到租住處搬走保險箱。(記者孫義方攝)

〔記者孫義方台中報導〕台中市李姓少婦指控,正在協議離婚分居中的蔡姓丈夫,情人節前夕趁她外出溜狗時,夥同友人進入租住處抱走其所有,內有金飾及現金的保險箱,損失約二十二萬元怒提告,丈夫駁斥稱,為避免婚姻間財產遭妻獨佔,才暫時搬走保險箱,全案警方依竊盜案受理偵辦中。

律師說,依民法規定,無論婚前婚後,夫妻都能以契約方式決定財產共有或分開制,但雙方財物若能確認所屬關係,仍能主張特定財物是丈夫或妻子所有,一旦擅自拿走他方所有財物,還是能夠主張財物遭竊取提告,但最後仍需相關證據認定。

二十五歲李姓少婦這兩天係透過網路社群「社會事新聞影音」發布影片,表示與大她兩歲的蔡姓丈夫正在談離婚,未料對方竟趁著她外出溜狗不在家的機會,夥同兩名友人到租住處搬走保險箱,而這只粉紅色保險箱是特別訂製,重約八十公斤,需要她的指紋及密碼加鑰匙才能打開,屬於她私人所有。

蔡姓男子趁著妻外出溜狗的機會,夥同兩名友人到租住處搬走保險箱。(記者孫義方攝)

至於保險箱內也都是她的東西,除了一些證件,還有現金、黃金等財物,金額約二十二萬元,已經將所有證據提供給警方並提告竊盜。

轄區第五分局北屯所表示,該案案發時間是本月十二日凌晨二時許,地點在北屯區三和里東光路上某大樓,當事人李女是在當晚八時許,檢具大樓電梯監視器等相關資料向警方提出告訴。

經受理後已聯繫到蔡男,蔡男表示,因夫妻協議離婚中,為避免婚姻間財產遭妻獨佔,故將保險箱取走;警方表示,全案將在蔡男到案說明後,依竊盜罪嫌函送台中地檢署偵辦,同時呼籲民眾如有財產或民事上糾紛問題應循相關司法管道解決為正途,避免私力救濟以免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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