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孫義方台中報導〕中市警第四分局黎明派出所在KTV臨檢郭姓男子,他報出的身分證號碼,與警用電腦顯示的照片相距甚遠,懷疑他冒用別人身分,已懷孕的郭妻等家人,宛如「戲精」上身,信誓旦旦「掛保證」,郭男身分屬實,不過,員警將他帶回按捺指印,則顯示他是逃亡兩年的通緝犯,但是,郭的家人還是繼續演,堅持他不是通緝犯,警方將他解送地檢署歸案。
警方臨檢時,二十八歲的郭男與妻子等家人與朋友,正在包廂中歡唱,四分局黎明派出所副所長謝宗瑋、警員林政男、蔡明寬、林政佑,見郭男似乎想閃躲盤查,此舉動反而引起員警注意,郭男面對警察詢問身分,顯得相當淡定,流利背出身分證號碼、生日等個人資料,警察卻發現電腦顯示的照片與他不符,員警依據警察職權行使法將他帶到四分局偵查隊按指紋,卻顯示是通緝犯。
員警出示通緝相片時,郭男卻一再否認,宣稱通緝的是「我的弟弟」,旁邊同行孕妻和友人宛如「戲精」上身,紛紛幫腔「掛保證」郭男不是通緝犯,員警懷疑,郭男早已將自己兄弟的身分證號碼倒背如流躲查緝,實際郭已經逃亡兩年。
警方要押解郭男到台中地檢署歸案,這一家人還繼續演戲,堅持郭男是「哥哥」,通緝的是「弟弟」,警察既無奈又覺得好笑,全案訊後移送台中地檢署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