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音】文化城暴力討債團充滿文化 家規首惡是吃藥背骨罰最重

台中市警方帶回涉嫌暴力討債的張姓男子等五人,屋內擺有執行家法的規範。(記者孫義方攝)

〔記者孫義方台中報導〕台中市張姓男子籌組暴力討債集團,去年底接受林男委託,向賴男追討百萬債務,張男以暴力脅迫賴男簽下六張本票後,反過來拿著本票要脅林男拿出二十萬元工作費,警方近日收網,帶回張等涉案五人,發現張男有「家法白板」還有戒尺,其中首惡是「吃藥」:「背骨」罰最重,要尺責三十次,檢方訊後命張男五萬元交保。

第二警分局在去年十二月間接獲報案,張姓男子(三十八歲)籌組暴力討債集團,先以電擊器的凶器,逼迫賴姓債務人簽下六張、每張二十萬元的本票,造成賴男受傷,張男催討到本票之後,反持本票再向委託討債的林姓債權人恐嚇,糾眾威脅,要求林再提供二十萬元的工作費,藉此不法牟利。

第二警分局報請台中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後,與清水警分局成立專案小組,十九日查出張等人藏身在北屯區一棟民宅內,拂曉出擊,帶回張等涉案五人。

警方搜出開山刀、空氣槍、棍棒、電擊棒、手機等贓證物。(記者孫義方攝)

專案小組搜索時發現,屋內一塊白板寫有「國有國法、家有家規」的內部管理規範,其中羅列七大違規事項,包括吃藥、說謊、毀損、背骨等行為,而每項違規行為後方寫有要體罰的次數,其中「背骨」體罰最重,要打三十下,張男與同夥對於體罰方式,支吾其詞。

全案查扣涉案本票、開山刀、空氣槍、棍棒、電擊棒、手機等贓證物,全案警訊後依恐嚇取財、妨害自由、傷害等罪,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檢方訊問後命張等人以五萬元交保。

第二警分局長楊川表示,將持續掃蕩不法分子,展現打擊暴力犯罪之決心,也秉持「除惡務盡、刨根究底」原則,針對幫派暴力分子所衍生犯罪,全面嚴辦刨除。

警方偵訊後將張男等人送辦。(記者孫義方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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