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行人正義」大執法 九天罰三千二百九十二件

台中警察局規劃兩周的「行人正義大執法」,針對汽、機車行經行人穿越道不禮讓行人違規行為,加強稽查取締,圖為豐原分局執行狀況。(記者孫義方攝)

〔記者孫義方台中報導〕洗刷「行人地獄」,台中市警局從三月十三日起,規畫兩周「行人正義大執法」,至二十一日市警局所轄各單位已取締三千二百九十二件件違規案,其中,機車族因機動性強、車身窄,四處「鑽」,遭罰最多。

近期台中市發生多起汽、機車行經行人穿越道不禮讓行人交通事故,台中市政府警察局規畫為期兩周的「行人正義大執法」,針對汽、機車行經行人穿越道不禮讓行人違規行為,加強稽查取締,九天來,開罰件數前三名分局,依次是一分局六百十一件、四分局四百五十件及二分局三百三十九件。

豐原警分局至二十日取締一百二十八件,開罰前三大路段為:豐原區中正路與東北街口(豐原車站前)、豐原區中正路與和平街口、神岡區的中山路與昌平路口。豐原分局表示,這三處分別是人潮與車潮較為密集或位處交通要道,違規件數較多,年齡層從二十至五十歲平均分布。

豐原分局執行「行人正義大執法」狀況。(記者孫義方攝)

烏日警分局則取締一百二十七件違規,機車族占了七成,高鐵特區、東海商圈為二大熱區。基層員警表示,「行人正義大執法」剛開始的開單量最高,又以機車族機動性強、車身窄,以為可以「鑽」過去,沒有在路口停等被開單,部分駕駛對行人距離質疑,因此全程錄影,近日因駕駛人知道警方在大執法,案件數有明顯下降。

林姓女市民說,不只斑馬線應禮讓行人,騎樓與人行道都該還給行人通行的權利。陳姓女子認為,政策立意良好,但不要只有在這兩周才關心行人路權,更要將禮讓文化發揮到日常生活,才是永久之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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