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刑人見「同窗」獄友熟睡 掏出對方「寶劍」吞吐練劍

台中看守所傳出性侵案,法官審理後依乘機性交罪判「吞劍」男三年二月徒刑。(記者孫義方攝)

〔記者孫義方台中報導〕林姓男子因案在台中看守所內服刑,他趁著深夜眾人熟睡時,偷偷掏出一旁獄友的「寶劍」當場「吞劍」,「同窗」睡夢中感到「劍已出鞘」驚醒,事後拒絕和解要求法院重判;法院審酌,林不顧對方意願、周圍還有其他受刑人朝被害人性侵,依乘機性交罪判他三年二月,可上訴。

檢警調查,林男一一一年九月三十日凌晨在舍房內見另名受刑人熟睡,竟偷偷拉開對方的褲頭口交,過程中對方因感覺下體有異狀而驚醒,但突如其來一時不知所措沒反抗,事後再向監所管理員報告才曝光。

林男到案在偵查、警訊時均坦承不諱,也和被害人證詞相符,並有台中看守所內部通報、監視器畫面等佐證;法院認為,林男利用對方熟睡期間,並無同意性交的能力下朝他口交,構成乘機性交罪。

由於林男及其辯護人均請求依《刑法》第五十九條情堪憫恕求減刑,林犯後也始終坦承,並表達有和解意願,態度堪稱良好,但法院考量案發時林明知對方熟睡中,且舍房內還有其他受刑人竟還下手。

被害的受刑人表示沒有和解意願,認為林男行為惡劣,請求法院從重量刑。法院審酌,林男對被害人身心有相當程度影響,認為客觀上並不足以引起一般人同情,不予以減刑,審理後依乘機性交罪判他三年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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