紙箱養狐獴並挖洞當地鼠打 虐待動物取樂判拘役八十日

張姓男子紙箱養狐獴並挖洞當地鼠打,虐待動物取樂判拘役八十日。(記者孫義方攝)

〔記者孫義方台中報導〕台中市張姓男子飼養狐獴,為了取樂自己和女兒,把紙箱挖洞趁狐獴頭探出時拿東西打,宛如將狐獴「當地鼠打」,或是故意將氣球置於旁邊害狐獴尖爪碰到刺破嚇壞,過程還錄影PO網,台中地院認為張行為構成虐待動物,依四個違反動保法判他拘役八十日,得易科罰金,全案確定。

檢方起訴指出,張男(五十二歲)明知私養動物應提供妥適環境,不得騷擾、虐待或傷害,竟罔顧動物生命,一一0年六月間自行或容任年幼女兒,先是在紙箱挖洞將狐獴放入,趁狐獴頭探出洞時,就拿物品敲打其頭部,宛如當地鼠打。

張男後來用徒手拈狐獴耳朵、拍打臉部,或是用夾子夾牠手,且張男明知狐獴有利爪且容易受驚嚇,故意將吹氣的氣球至於其旁邊,結果狐獴的利爪不慎戳破氣球受驚嚇,張竟以此取樂,種種虐待過程還用手機錄影PO網,經民眾發現向警方報案。

檢方訊時,張男均坦承不諱,並有台中市動保處稽查報告及虐待動物影像等,檢方偵結依四個動保法將他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張姓男子紙箱養狐獴並挖洞當地鼠打,虐待動物取樂判拘役八十日。(記者孫義方攝)

台中地院一審簡易庭認為,張男以暴力、不當使用器物使狐獴無法維持正常生理狀態,應構成動保法中「虐待」行為,審酌張虐待狐獴用以取樂女兒、自己,無視這種行為有害狐獴,且狐獴也有害怕、恐懼、痛苦等生心感知,並將影片上傳網路供人觀賞。

一審考量張在偵查中坦承,依四個動物保護法第二十七條之一以在網際網路的網站上傳送虐待動物影像供人觀覽罪,各判張拘役三十日,應執行八十日,得易科罰金。

張男不服上訴,改口否認辯稱沒有虐待狐獴,二審合議庭審酌相關證據,認為他對待狐獴的方式都非飼養、管領或處置目的,客觀上將導致狐獴受驚嚇、畏懼及痛苦,不採信其辯詞,也認為簡易庭認事用法、量刑均妥適,駁回張之訴,不得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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