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孫義方台中報導〕台中市洪姓男子日前到銀行要領一百五十五萬元積蓄,還跟行員說是為了投資,不過因金額高,行員仍通知警方道場,洪男向警方承認,錢準備投入虛擬貨幣泰達幣投資,對方要求先繳交保證金才會領款,警方提醒,虛擬貨幣投資詐騙很多,「一不小心投資變投海,有去無回」,洪才踩剎車。
第五分局文昌所警員王仕佲、顏民鈞,二十六日下午接獲第一銀行行員通報,洪姓男子(五十八歲)到銀行要領一百五十五萬元,還告知行員目的是「投資使用」,行員察覺有異狀,所以通知警方到場協助。
警方到場後,洪男稱是該筆現金是要投資泰達幣,但對方稱需先繳納「保證金」,才能繼續投資。警方查看洪男手機line訊息對話內容,發現是很常見詐騙手法,告知洪男如繳納保證金後,會損失更多錢財,提醒洪男「投資不成變投海」。
警方提醒洪男,任何事都須先經查證,很多詐騙資訊可以在網路找到,不要輕易相信他人片面之辭,而損失大筆金錢,洪男恍然大悟,取消領款念頭,感謝警方。
第五警分局提醒民眾,投資應循合法管道,對於投資標的應做好功課、審慎評估,千萬不要輕信人言就貿然轉帳,才不會成為詐騙集團的待宰肥羊。